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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师暑假有偿补课 扣全年绩效工资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7-07-26 08:31

今年5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5月至8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近日,多地也发出严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在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教师顶风违规。近期,济南、潍坊、菏泽等多地通报一批顶风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

    多地制定措施治理有偿补课

    5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5月至8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其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

    自6月下旬起,济南、潍坊、临沂、日照等地相继出台措施,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济南明确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对学校,一年内查实两起有偿补课的,取消本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堪称“史上最严”。

    泰安则成立了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聊城还建立月报告制度。莒县对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追究相关学校及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校长被通报批评本年度不得评优

    7月24日,菏泽单县教育局发布了针对一名教师有偿补课的处分决定。根据群众举报,单县教育局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对马某举办辅导班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按照规定进行处分并进行通报。

    根据调查,从2017年7月9日起,马某在高韦庄镇小高庄村其家中举办辅导班,招收七、八等年级数十名学生进行辅导,每个学生收取200元不等的辅导费。

    单县教育局给予马某行政记过处分,三年内不准评先评模晋职晋级;对高韦庄中学校长赵某全县通报批评,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责成高韦庄中学监督马某解散辅导班,退还所收学生的全部费用;对高韦庄学区全县通报批评。

    在此之前,7月14日,济阳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并查实,太平镇中心小学教师李振生、赵兴美,新市镇中心小学教师尹忠华违规进行有偿补课。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给予三名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该三名教师2017年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证注册等处罚。对太平镇中心小学、新市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片区内有补习班学校也要被问责

    在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中,建立治理有偿补课网格式巡查制度一项,被列入县市区教育部门治理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7月20日,寿光市教育局通报,寿光市教育局调查组于7月19日下午4时许,查实圣城中学一教师在金顿大厦1507房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寿光市教育局给予该教师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全额退还所收学生补课费,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取消圣城中学2017年度评先树优和达标验收资格;按规定降低学校2017上半年、下半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规定对学校校长进行问责,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进档。

    除此之外,根据寿光市治理有偿补课网格化管理分工安排,金顿大厦属于寿光市实验中学的监管范围,寿光市实验中学负有履行监督不力的责任,对该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李凤仪 梁越)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