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三十批126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058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05个。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7年7月5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三十批共45062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36680名,法人或其他组织8382个。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503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4252案,另有1854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850个,执结标的总额78191.83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凭身份证、护照等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第三十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例
借款25000元不还 冻结工资账户
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与被执行人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12月18日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北民初字第349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一、被告时某欠原告袁某某借款人民币25000元,于2014年12月起每月偿还人民币3000元至付清为止;二、本案诉讼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0元,由被告时某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
该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时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袁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北区法院于2015年6月24日立案受理此案。
立案执行后,市北区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于是依法冻结了其工资账户。法院根据申请人袁某某的申请于2015年10月15日依法将被执行人时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上报中院,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被执行人名单。现被执行人时某工资账户已够支付申请执行人欠款,法院依法予以扣划,本案履行完毕。被执行人时某不仅要偿还全部欠款,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还将会有5年的失信记录,在贷款等方面将会受到相应的损失。
不接电话躲避执行 被列黑名单后还款
2014年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因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被李某某起诉至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调解刘某在2014年8月20日前退还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装修款7800元,逾期刘某需另行支付李某某违约金5000元。调解生效至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刘某通过不接电话,转移住处等各种方式理由拒不履行义务,躲避法院执行,2015年5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李沧法院将被执行人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列入黑名单,个人征信在社会受到影响,被执行人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不能在银行贷款,被执行人刘某现已经将本案全部案款12800元交至法院,法院现已经将上述案款发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
借了18万不还 姓名上了大屏幕
2016年3月份,王某因需资金周转向朋友李某借款人民币本金18万元并约定了相应利息,并由张某为其担保。债务到期后,李某找到王某要求还款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王某偿还李某本息共计23万余元,张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张某未能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办案法官多次责令被执行人王某、张某履行义务,但两被执行人总以种种理由未能履行。经研究,鉴于王某、张某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黄岛法院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户外LED大屏幕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曝光。
迫于曝光压力,张某和王某二人主动到法院找到办案法官履行了法定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为人借款当担保 “一不小心”成老赖
2012年6月19日,原、被告签订《借款协议书》,双方约定:原告出借109万元给被告王某和许某某使用,双方对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均作了明确约定。于某、王某某、崔某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书中签字,自愿为该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将借款交付给被告王某和许某某,但被告未按期偿还借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将被告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判决生效后,王某和许某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经研究,鉴于王某和许某某以及于某、王某某、崔某某拒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岛法院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将被执行人失信予以屏蔽。
失信无法坐飞机 新加坡打工回不了家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吕某、辛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2013)平民一初字第1083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自觉履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1月24日,平度市法院立案,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且一直下落不明,致使执行工作变得非常被动。2015年1月14日平度市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吕某、辛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7年1月,被执行人吕某、辛某某托人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义务。经了解,吕某、辛某某两被执行人一直在新加坡打工,春节前夕欲乘坐飞机返回家乡,但因其有失信记录,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迫于压力,两被执行人主动找到办案法官履行了义务。平度市法院于2017年1月12日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交通事故后不履责 被列失信黑名单
申请执行人丁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平少民初字第1138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自觉履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7月14日,法院立案,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2016年9月28日平度市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017年1月,被执行人欲乘坐飞机,但因其有失信记录,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找到办案法官履行了义务并且承认了错误。平度市法院于2017年1月16日依法对其进行屏蔽,本案得以顺利执结。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孔晓亮 吕佼 报道
版权所有 青岛民网 www.qingdaominwang.com Copyright 2014-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13335001170 邮箱:1452279366@qq.com 地址:青岛市东海中路26号B3-2
备案号:鲁ICP备15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