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重拳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 5年内不予受理贷款
记者5月31日自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6月1日起,青岛市将开展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
据悉,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加大提取业务专项审计力度、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改进提取业务审核手段等方式,全面核查各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对于使用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采取向单位通报不良信息、纳入有关信用系统、限制使用公积金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措施进行严厉惩处。同时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保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敦促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职工,尽快办理资金退回手续。在6月30日前如数退回资金的将不予追究,逾期未能主动办理退回手续的,将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我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处理内容包括:
将职工有关信息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标注不良信息记录,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符合规定条件的,5年内不予受理职工作为申请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将职工不良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对于拒不退回骗提套取资金的职工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纳入有关信用系统,对于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 傅军)
版权所有 青岛民网 www.qingdaominwang.com Copyright 2014-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13335001170 邮箱:1452279366@qq.com 地址:青岛市东海中路26号B3-2
备案号:鲁ICP备15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