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总是有着相似之处,本文的主人公也曾是一位没有获得如愿提拔的官员。但是,手握重权的他却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前,将对仕途的不顺心转化成了对金钱的无尽索取。一念之差,他从怀才不遇的易学习,变成了贪得无厌的祁同伟。
孙梦元,男,195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曾先后担任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青岛市出口加工区副主任、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作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二批大学生,这个既有学历又有能力的干部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好领导”。博学儒雅的言谈举止,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言出必践的处事风格,使他积累了不少“人缘”。
然而这一切的荣耀与光环,都在2013年戛然而止。
一名涉黑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他曾向青岛市规划局某官员行贿,行贿数额为1万美金。而这个受贿的官员,就是孙梦元。
事情还要回到1998年,当时,青岛某地产公司买下了一块地准备开发楼盘,按照规定,该项目需要报市规划局审批。这天,地产公司老总刘某通过层层关系,找到了时任规划局副局长的孙梦元,希望他协调尽快审批他们的项目。碍于人情,孙梦元对这个项目加快了审批速度,甚至没有通过单位总工程师,直接由他本人审批签字通过。
在种种违规操作之下,项目进行得异常顺利。2003年,刘某打电话给孙梦元,约他晚上出来坐坐。在酒店吃完饭后,刘某塞给了孙梦元一个信封,说:“多谢大哥对我们公司的照顾和帮助。”
回到家后,孙梦元打开信封,里面满满的装了一万美金。
正如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大贪官赵德汉的一段经典台词:“自从有了第一次后,就再也收不住手了,我这四年,天天就跟做梦一样,整天恍恍惚惚的。”
这句话也道出了孙梦元的心声。虽然这并非孙梦元的第一次受贿,但也绝不是他的最后一次。而一场意外的变故,更是让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当时,孙梦元在副局长的位置上已经干了多年,作出的工作成绩也是有目共睹。在很多人心中,他毫无疑问就是下一任局长的不二人选,甚至连他自己都满心欢喜的等待着晋升的那一刻。
事实给了孙梦元当头一棒,在他看来,自己多年兢兢业业的工作似乎就这样被全盘否定,他陷入了深深的失望之中。
在检察官们对孙梦元的案件侦查工作如火如荼进行中的时候,一个女人出现在办案人的视线中,她就是孙梦元的妻子,卢锡美。
在妻子的纵容与怂恿之下,孙梦元的胆子越来越大,收受贿赂的手法也更加细致缜密。
2002年3月份,青岛市某公司老总王某向孙梦元行贿,并送给他一套网点房,房子正是登记在卢锡美名下。2003年,王某因涉嫌其他案件被调查,为了不让他与孙梦元之间的行贿行为被发现,卢锡美火速去补交了房款12万元,企图制造正常买卖房屋的假象。
既然卢锡美交纳了房款,是不是这笔贿赂实际上并没有实现呢?
就这样,夫妻两人一唱一和,利用种种手段,长期、多次收受贿赂。甚至利用2011年孙梦元儿子结婚,收受高额礼金,最高单笔达人民币10万元。随着“小家”的家底越来越丰厚,两人也在腐败堕落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难道他们真的没有丝毫畏惧吗?
作为公职人员,卢锡美不仅没有积极劝阻、举报身边亲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还参与其中;作为妻子,她明知丈夫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仍伙同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因此,检察官决定将她作为案件突破口。
在强大的侦查审讯攻势下,卢锡美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
在得知卢锡美已全部交代后,孙梦元长叹一声,将他们夫妻二人共同参与的犯罪行为和盘托出。然而,此后的孙梦元试图转移审讯人员视线,对其他犯罪事实避而不谈。这给侦查审讯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
面对心存侥幸、缄口不语的孙梦元,除了常规的审讯外,每一次提审,检察官都会询问他需要什么生活用品,并经常带去一些水果、零食。孙梦元当过两年知青,下过乡、种过地,回复高考后,又拼命复习备战高考,一路走来,也颇为艰辛。检察官们得知他这一经历后,经常跟他谈一些忆苦思甜的话题,以唤起他对艰苦生活的回顾,唤醒他那颗被金钱和权力麻醉的心。
在反贪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孙梦元从起始的戒备、警惕、试探、磨合慢慢过渡到信任,办案人员对他的关怀,也从内心深处唤醒了孙梦元的道德与良知。此时的孙梦元压力极大,身心疲惫,他的心理防线最终全面崩溃,“好,我讲!”
2014年3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孙梦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达800余万元。孙梦元提出上诉。2015年10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卢锡美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卢锡美提起上诉。2015年4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从意气风发的大学生干部沦为阶下囚,最终夫妻二人双双锒铛入狱,孙梦元的人生引起了检察官的思考。
近年来,高学历、高能力的“实干型”官员落马的消息不时出现。从仕途不顺的“易学习”到肆无忌惮的“祁同伟”,此类职务犯罪应该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作为官员,手中的权力越大,就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图片部分源自网络)
撰稿|王蓉蓉 程莉莉
播音、制作|刘璠
监制|徐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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