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等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3月8日从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针对涉酒交通违法屡禁不绝情况,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再施重拳——即日起,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的,交警部门将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构成醉酒驾驶的,一律刑事拘留。
酒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驾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但仍有不少驾驶人酒后驾车。3月3日凌晨二时许,沈海高速胶州段马店立交桥上,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
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涛介绍,民警在现场发现,黑色轿车撞进路边防护栏内,车头严重受损,受伤的轿车驾驶人辛某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民警在医院问话得知,辛某晚饭喝了半瓶白酒,凌晨驾车走高速回家,路上酒劲上头行为不受控制,才发生事故。
记者了解到,本次整治贯穿全年,其间,交警部门将保持对酒驾、醉驾查处的高压态势,对于查获的醉驾司机一律办理刑拘手续,然后羁押至看守所。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对查处的“酒司机”每周进行实名曝光。(记者刘成龙通讯员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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