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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一村民在家触电身亡 警方介入调查

来源:民网    作者:康晓欢    发布时间:2016-05-16 20:55
 
    青岛民网讯5月10日晚,即墨市移风店镇南张院村村民王连波在自家后院意外死亡。当地派出所会同供电部门第一时间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昨天下午(16日),国网即墨市供电公司向媒体通报了此事的进展。
 
    5月16日,即墨市公安局得出鉴定结果,死者为触电死亡。根据5月10日的现场勘查及目前鉴定结果,死者后院铁丝网围栏绑在邻居电缆保护管(铁质、导电)上,因保护管管口处的电缆破损,造成电缆保护管与铁网围栏带电。死者因触及铁丝网围栏时被电击死亡。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该触电事故中所涉及的破损电缆位于用电计量装置(电表)出线端,产权不属于供电公司,此漏电电缆产权归属死者邻居,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51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该触电事故相关责任应由其邻居负责。
5月16日下午,该死者家属共20余人在即墨供电公司门外烧纸、挂横幅讨说法,并冲击办公区和电力调度楼。即墨公司积极联系当地政府、信访办与死者家属协商解决此事。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