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7万户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将处处受限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6-01-06 08:18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市工商局对全市6285户企业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进行抽查。今日,市工商局发布抽查结果,大多数企业年报真实可信,83.15%的企业正常,公示信息不真实以及无法联系的问题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据悉,此次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年检改为年报后的首次,加上因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企业,目前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达到2.7万户,这些企业将受到相应信用约束,特别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据介绍,6285户抽查企业是按照全市企业总数3%的比例随机摇号抽取产生。抽查结果显示,5226户企业属于正常,占比83.15%;264户企业公示信息隐患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占比4.2%;36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占比0.57%;709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占比11.28%。50户企业不配合核查情节严重,占比0.79%。
去年国家38部委联合发布《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由38个职能部门对包括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内的失信企业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饲料及兽药经营、食品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及娱乐场所经营等30多个重点领域。市工商局提醒,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年报并公示,企业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对填报错误的信息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修正。不按时年报以及年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誉和正常经营活动都将受到影响。已有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银行停止放贷,合作对象不与之签订合同,药品采购不予供货作,海关出口受限等等,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据了解,年报政策为企业带来了巨大便利。企业只需轻点鼠标,通过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qdaic.gov.cn)”,进入“青岛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入口或登录 “青岛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qdcredit.gov.cn)”,便可实现即时申报,且不受窗口办公时间限制。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