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养老生活提供更多保障,更成为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
在青岛保监局推动下,青岛市于2014年3月,在全市推广了普惠型养老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由市财政承担80%的保费,为住养老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据了解,仅今年以来,该险种就已为全市188家养老机构提供了风险保障,惠及住养老人1万余名。
人口老龄化下的险企机遇
我国是老龄化进程较快的国家,据联合国网站的一项预测,到2025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提高到20%。而作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城市,青岛预计到今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60万人。随着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多,建立与之配套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迫切,而推出满足老年人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是关键一环。
在青岛保监局的积极推动下,我市于2014年3月在全市开始推广养老机构责任险,从而使青岛成为国内较早开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城市。
青岛保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作为普惠型险种,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保费标准为150元/人/年,由青岛市财政承担保费的80%,养老机构自付20%,也就是说,市级财政承担120元,养老机构自付30元,为住养老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
对于该险种的推出,大地保险青岛分公司总经理伏志强认为,这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他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从这个角度推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前景十分看好。“2015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4500亿元,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将超过500万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对照料和护理的需求,有利于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和与之配套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发展,保险业理应抓住这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伏志强说。
但是由于是新办险种,缺乏可资借鉴的历史数据支撑,保险公司在市场开拓上还存在很多未知数。对此,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责任险部副总经理秦雪梅坦言,保险公司对养老机构的考察原来主要聚焦在建筑面积和养老床位的多少,并以此匡算可能的保费收入规模,实际上这样的估算有其局限性。“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全国大约需要1000万名养护人员,而现在仅有不到100万人,缺口大,且90%的没有执业证书,绝大多数养护人员缺乏专业护理知识,这是目前许多养老机构的短板。”秦雪梅说,“青岛与其他地区一样,养老机构在高需求、低入住的怪圈里徘徊,其主要原因在于专业护工缺位,专业设施缺乏,许多注重生活品质的老年人不看好当前的养老机构,现有床位与入住人数不成正比,对我们推广普及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会造成一定影响。”
住养老人意外伤害得到保障
“老年人意外伤害事件是机构养老的主要风险隐患之一,但此前我国对此类情况的处理尚属于社保不涵盖、商业保险较少承保的”灰色地带“,养老机构责任险的推出,恰好填补了这个空白。”大地保险青岛分公司意健险部总经理王智亮表示。
那么,养老机构责任险都为住养老人提供了哪些保障呢?
据介绍,按照保单约定,在保险期内,青岛养老机构即被保险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依法提供养老服务时,因过失造成养老服务对象人身伤害,受害人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该等赔偿由保险公司即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另外,虽然养老机构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行为并无不当,但由于发生了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突发停电停水造成的意外事故,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须经养老机构支付的经济补偿,也属于保险责任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还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此提起仲裁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
除了负责养老机构在建筑物范围内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时,由于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人身伤害外除此之外,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还负责投保养老机构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如志愿者在养老服务机构做爱心服务时意外受伤、亲属探访老人时意外受伤,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不周引起的法律诉讼费用进行承担。除了上述责任,同时还涵盖了因养老服务机构看护不利,导致住养老人意外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住养在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养老服务机构都是该险种的受益方。
尽管养老机构责任险尽可能地涵盖了许多保险责任,但由于导致老人发生意外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责任也很难界定,在赔付上保险公司往往出于更多的社会责任。
王智亮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今年公司承保的一家养老院的一位老人,因饮食方法不当噎死了,经过反复核实取证后认定该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但公司本着人道主义,承担了7000余元前期抢救和后期丧葬费用,彰显了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
青版养老机构责任险更务实
作为一种普惠型保险,如何更好地推广、让更多的住养老人受益至关重要。为此,青岛市从险种开办伊始,就一直坚持公开招投标,2014年有3家保险公司中标,分别是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太平洋产险青岛分公司以及华泰财险青岛分公司。2015年重新招标,有2家保险公司中标,分别是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和大地保险青岛分公司。人保财险负责市南区和市北区、李沧区辖区内养老机构,剩余地区由大地保险负责承保。
“承办主体的明确,可以更好地激励承保公司的承保积极性,同时也确保理赔的规范性,减少社会成本,有利于险种的更好推广。”青岛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
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该险种的作用,青版养老机构责任险在方案设计上更全面、更务实,除了保费低廉、保障范围较宽,还有三个鲜明特点--
人性化。明确了因保险事故导致残疾的,残疾者需要配置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为每人每年5000元;
普惠性。对于无法定受益人的农村五保户和城镇集中供养对象身故赔偿金,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所在养老机构,由养老机构用于其他此类对象的生活开支和护理条件的改善;
灵活性。在保险期限内,因养老机构的责任,造成除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外的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由于青版养老机构责任险的贴心务实,险种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广大养老机构的认可和积极参与,仅今年以来,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就为82家养老机构5626名老人提供了保障,大地保险青岛分公司则为106家养老机构4557名老人提供了风险保障。
“从去年赔付的情况来看,保险机构虽然略有亏损,但是住养老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目前,该险种基本覆盖了我市公立养老机构,社区和民营的养老机构的投保数量还很少,相信随着投保机构的不断增多,保险机构亏损情况会得到改善,同时也会让更多的住养老人从中受益。”王智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