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营造和谐消费氛围
来源:民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5-09-14 09:12
青岛民网讯 尊重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既是银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是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近年来,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按照监管要求,从机制、流程、产品、服务和考核等各个层面和环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了客户的服务体验;同时,积极开展内外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教育,强化员工的消保理念,提升客户的消保意识,营造了更为和谐的金融消费氛围。
健全机制、流程,夯实“消保”基础
理顺机制、明确职责,是落实消保工作各项要求的基础。2014年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能部门的责任、消保工作流程,形成了明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责任体系。
优化升级物理渠道建设,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该行实施营业网点综合化以来,打破原有对公、对私业务界线,客户共用网点功能区,实现了网点资源共享;与此相适应,增加了理财室、开放式柜台的私密性设计,打造出集安全性、专业化、个性化于一体的服务平台,较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加强消费者保护应急管理。该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对消费者保护方面突发、易发事件的管理和处置,如对于客户投诉以及近几年呈多发趋势的银行卡可疑、风险交易,自助设备吞卡、错账等情况,分别梳理了处理流程和应急办法,以促进规范、高效处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规范销售、服务,落实“消保”要求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是在产品销售和各项服务中,落实体现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消费者权益的“八项行为准则”。青岛建行规定营业网点销售人员和产品经理须持相关资格证上岗,销售产品需向消费者充分揭示风险;电子银行销售渠道严格执行在线风险评估;严控银行卡代办等等,把好产品“售前”、“售中”等重要关口。
重视售后服务和内外部监督。将产品销售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开展“个人客户服务管理提升”、“客户角度看建行”、“走同业”等服务监督活动,以不同方式、不同视角查找问题,及时优化流程、改进服务。
开展专项审计,全面把脉诊断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营业网点中涉及制度、流程、产品、渠道和服务的范围特别广泛。在提高消保水平方面,青岛建行不满足于“零打碎敲”,在2014年下半年实施了消保工作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为消保工作全面“体检”,更为客观、全面地评价了自身消保工作开展的有效性,深入查找出各个环节存在的缺陷和风险点。在此基础上组织,着重从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制度执行的可靠性、工作开展的有效性等方面,组织开展了系统性整改,强化了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促进了全行消保工作的整体水平。
妥善处理投诉,落实消费维权
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关键环节。近几年,青岛建行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投诉处理应对机制。要求各营业机构公示网点受理投诉电话号码、支行监督电话号码,确保投诉问题能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网点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网点客户服务资源,快速服务客户,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大堂经理是前台网点客户投诉处理人,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原则,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问题。
该行每月汇总、通报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做好典型案例分析,督促职能部门和营业机构及时改进制度、流程、服务,提醒营业网点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提前预防,在网点业务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客户投诉呈现下降趋势。
开展公众教育,普及金融知识
面向公众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尤其是提示消费者依法维权、防范资金风险,既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和谐金融环境的基础。青岛建行自2013年以来,不断加大金融知识的公益宣传力度,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公众教育活动,营造了普及金融知识的良好氛围。
该行主动开展有特色的公众教育活动,如邀请媒体“走进建行看服务”,借助媒体普及金融消保知识;送金融知识进“军(警)营”,面向特定群体提供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服务;升级开展“关爱新市民子女”活动,走进李沧区重庆中路第一小学、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小学等学校,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向中、小学生普及银行、理财知识,受到广泛欢迎。2014年度,青岛建行被银监局评为“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和“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