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29家单位环境违法情况 最高罚款10万元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 李青 发布时间:2015-06-25 08:27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平台@青岛环保6月24日通报了对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处以罚款情况,此次通报的处罚情况中,最高处罚金额为莱西市昊磊矿石加工厂陶瓷原料加工项目因未批先产被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此次通报的29家被处以行政罚款的单位中,青岛奥斯登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被处以行政罚款6万元。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莱西市环保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处以6万元的行政罚款。莱西市昊磊矿石加工厂陶瓷原料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莱西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的3号工业窑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山东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3月4日,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在用的130吨/小时和170吨/小时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超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3月12日,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用的3号75吨/小时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被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青岛鲁碧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李沧区的混凝土生产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主体工程已建成投入生产。李沧环保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青岛星火大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李沧区的冰醋酸贮存和分装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建成投入生产,同样被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此次通报的行政罚款情况中,两家企业因存在油气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被处罚。4月11日,青岛宏利石油有限公司环秀加油站2把加油枪未安装油气回收密封罩,4把加油枪油气回收密封罩破损。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另有青岛高新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因超标排放被处以金额不等的行政罚款。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