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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6月10日起可用9种证件办理临时乘机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5-06-11 08:36
 
    10日上午,记者在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公安局正式实施简政放权转变职能70条服务措施,即日起,办理临时乘机可使用的证明证件由原先的3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增加至9种(户口簿、驾驶证、社保卡、居住证、工作证、介绍信、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
 
    此外,青岛市将开展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即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可凭户口簿和居住证在现居住地办理。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