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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出社区工作准入细则 明确可开证明类别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郝园园 刘梅香    发布时间:2015-05-20 08:11
 
    近日,本报对“证明的烦恼”进行了系列报道,引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吐槽,其中不乏一些有同感的社区书记。据悉,市民政局在去年调研时发现,社区承担的大大小小事项有300余项,非常繁琐。目前青岛市民政局正在制定《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年内将会出台,届时社区事项将减少一半。而且今后一些部门若要给社区安排工作,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将会对这些事项进行筛选,根据准入制度来确定。
 
   大小事300余项全压给社区
 
    香港中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孟范香说,现在各级部门给居委会下达很多“开证明”的要求,的确有很多超出了社区的职责权限。“有居民拿着民法通则来找我们开具监护权的证明,但是由于涉及到复杂的关系,我们根本无法办。”孟范香说,这种一般由公检法系统办理。“我们社区居委会原来只有4名工作人员,自从招聘了6名社工后,感觉轻松了一些。”孟主任说的“社工”指的是去年市南区招聘的289名本科以上学历社区工作者,有效缓解社区工作压力。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徐晓琳告诉记者,在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很多社区基层工作者都反映工作过于繁重。“我们发现社区工作有行政化的倾向,很多市直部门让社区承担了很多的工作。”徐晓琳说,去年他们调研发现,社区承担的大大小小的事项有300余项,很多事项都需要入户调研,非常耗费精力。就拿“开证明”这项工作来说,2008年青岛市民政局出台了《意见》,列出了社区需要开具的八大类37项证明。徐晓琳坦言,《意见》出台时间太久,如今已经不能发挥指导作用。
 
    年内出细则,开证明有依据
 
    目前青岛市民政局正在制定《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年内将会出台。“哪些工作是社区需要做的,哪些工作不需要社区来做,我们会有一个明细。”徐晓琳说,现在的细则还没有完全敲定,缩减后社区事项将减少一半。
 
    根据现在的情况,细则出台之后,今后一些部门要给社区安排工作的话,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将会对这些事项进行筛选,根据准入制度来确定。此外,如果政府部门的一些工作需要委托社区来进行办理的话,要提供一定的资金。细则中也会明确规定社区需要开具哪些证明,不需要开具哪些证明,这样社区在面对一些要求的时候,就有了依据。
 
     试点智能公章,杜绝“人情章”
 
    去年,青岛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仙游路社区举行全市智能公章管理系统应用推进现场会。智能公章把原来的公章嵌入盖章机,通过指纹识别、扫描拍照、过程记录等功能,可把盖章过程、责任人等全程记录。
 
    据悉,岛城在很多地方都试点已使用智能公章。“原来的公章,尽管有使用管理规定,但遇到熟人和关系,碍于情面,原本不该盖的章也盖了,特别是由于没有痕迹化管理,被某些工作人员拿去乱盖章,造成纠纷甚至法律责任的事也发生过。”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仙游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洽说,仙游路社区用上智能公章之后,这些烦心事儿就不存在了,有利于防范违纪违法问题。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