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组建不动产交易中心 登记交易系统升级
来源:信网 作者: 刘乐芳 发布时间:2015-02-27 09:00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实施,青岛等15个城市将率先实施。2月26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独家获悉,市编办已经批复成立“青岛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青岛自2月27日至3月2日下午1点30分,房地产登记和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暂停业务办理,下周一下午起市民将可领取不动产权证。据2月26日央视等媒体披露,新的不动产权证将逐渐替换旧证,新证书样本已经亮相,登记内容将更为详细,可以更大程度保证市民权利。
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组建
“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紧急通知,2月27日(周五)至3月2日(下周一)下午1点半,系统调整暂停营业;2月25日至26日正常办理业务,预计恢复时间为3月2日下午1点30分。望广而告之,银行贷款正常办理,如有需要开具建成年代、过户、缴税、维修资金等业务,可于2月26日办理。”2月26日一早,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岛城一品牌房屋中介董事长董女士发出了这样一条微信。
“这次应该是系统升级,而且主要是网签系统升级。”科威国际不动产青岛区域总经理孙杰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要正式实施了,为了适应一系列的新规定,网签系统要进行一些调整。对此,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人予以确认,并表示,“市编办已经批复成立青岛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目前还没有挂牌。等3月1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后,再另行通知。”
不强行换证,旧证仍有效
2015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亮相。当天,国土资源部公布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连封皮在内共5页,内页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下周一下午1点30分之后,青岛将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将逐步替代旧的房地产权证。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官方微博“央视财经”披露,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证启用后,以前的簿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人在接受城市信报/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岛甚至国家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许多细则还在研究之中,但不强行换证的原则应该是不会变的。
青岛率先实现两证合一
目前全国还有很多城市没有实现房地合一 ,办理流程是在房管部门申办房产证,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进两次门、办两本证让市民浪费大量精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意味着今后只有一本房产证。
据悉,不动产青岛已实现房和地的统一,颁发红本房地产权证,工作量完成了许多,也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1年,青岛就成立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登记实行“房地合一”,将咖啡色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黄色的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变成了红色的“房地产权证”,当产权人领到“大红本”,等于同时确认了两项产权。
业内认为,“进一个门,办一张证”将是大势所趋,青岛市率先实现“两证合一”,将产权人手中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为一本,具有示范意义。
◎视点
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即将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10类不动产权将列入统一登记范围。许多人开始疑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会“合法化”?一直处于“走钢丝”的小产权房是否迎来转机?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也认为,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为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法建筑,不合法。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处处长蔡卫华则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因为要登记必须是合法的,小产权房不合法。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宫步坦说,由于历史遗留和政策监管等原因,小产权房问题的确是不动产管理的灰色地带。按照我国当前法律,小产权房并不具有合法性,倘若在《条例》中规定小产权房登记,则就承认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