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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破获案件340余起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陆佳慧    发布时间:2015-02-25 10:08
 
     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2015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及全警动员,做好各项安保维稳工作,全市“两抢一盗”警情、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6%、2.58%,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火灾事故、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重大恶性案件以及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节日期间,公安部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余名。
 
    春节期间,全市启动等级巡防勤务,公安部门设置660余处巡逻值守点、760余条巡逻线路,并启动全部固定治安检查站、移动治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强化机场、火车站、长途站、大型商场、城市广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治安巡逻。同时,公安部门强化警情高发时间、部位和区域的巡逻防控,共盘查人员3.5万余人次、车辆2.3万余辆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30人。节日期间,公安部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余名,使全市“两抢一盗”警情同比分别下降3.6%。
 
    在强化交通安全管制方面,全市交警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并启动31处交警执法站、84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在重点路段增设310处交通疏导岗哨,累计检查车辆7.28万余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万起。在进出城区主干道设置69处交通岗位和32处分流点,通过媒体、短信、网络及电子显示屏发布路况、交通管制等信息500余万条,提供道路救援服务1360余次,确保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并使一般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58%。
 
    在强化消防安全监管,防范火灾隐患方面,我市公安部门组织对全市1200家劳动型密集企业、543处消防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2万余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1610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安全检查,对储存仓库逐一落实民警驻点监管。同时,组织民警、消防官兵加强对重点燃放路段、部位和区域的巡查管控,整改消防隐患3769处,制止违规燃放760余起。节日期间,全市消防部队实行二级战备,出动车辆172辆次,救援市民15人次,确保了节日期间没有发生致人伤亡火灾事故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