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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浙江双双出台生育新政,女职工可休158天假!

来源:每经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21-11-25 17:26

11月25日,A股三孩概念股尾盘异动,美邦服饰、锦泓集团涨停,沐邦高科此前封板,豪悦护理、中胤时尚等涨幅居前。

 

 

消息面上,上海、浙江先后公布最新生育政策,延长女职工生育可休的假期天数,并出台相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据澎湃新闻,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除了延长产假,修改后的《条例》在生育奖励与保障方面还增设了育儿假,明确“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此外,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一次性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政府规定。

另据“上海发布”微信号,今天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修订后的条例共有十八项,根据《决定》精神和上位法规定,此次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一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照《决定》要求,目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放大效应。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三是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条例》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上海发布”微信号、澎湃新闻、公开信息等

【编辑: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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