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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冒起“电子烟” 危害不亚于普通烟草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1-08-16 14:25

原标题:不少公共场所冒起“电子烟”

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违反规定面临被处罚,也会让人反感,如今绝大多数“烟民”都能自觉到吸烟区吸烟。 “这几年,随着电子烟的兴起,公共场所又多了很多‘吞云吐雾’的人,他们通常会以电子烟没有安全隐患、对他人无害为借口,在公共场所公然吸电子烟。 ”市民刘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他对烟草过敏,闻到电子烟的味道同样难受,经过咨询专家了解到,电子烟的危害不亚于普通烟草,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电子烟管控力度。早报记者调查发现,电子烟的危害比普通烟草更隐蔽,部分地区已明确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

公共场所有人“吞云吐雾”

在香港中路某商场内的一家甜品店里,一名正和同伴聊天的女子,时不时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电子烟吸一口,然后吐出淡淡的烟雾。虽然这家甜品店的店员在几次为女子送上甜品和饮料过程中也发现了,但却没有出面阻止。

早报记者随后在这家商场里转了一圈,仔细观察发现,有多名年轻人在逛商场、用餐的途中,经常拿起挂在脖子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的电子烟吸一口,有些人是在人少的区域“偷偷”吸一口,也有个别人就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堂而皇之”地“吞云吐雾”,甚至对周围过往的儿童也视若无睹。

“这是电子烟,没有火灾安全隐患,吐出的也是水蒸气,没有危害,不会影响他人。 ”记者采访中,很多吸电子烟的烟民说出这样的理由。

多数场所对电子烟“开绿灯”

早报记者在采访中还注意到,我市多家商场内设有多个品牌的电子烟销售专柜,虽然销售专柜前明确张贴着“室内禁烟”,但却公然推荐前来选购电子烟及烟弹的顾客在柜台前试吸。为何在室内公共场所屡屡“吞云吐雾”?记者发现,比起严格禁止传统烟草,目前多个公共场所对的态度并不明确,有的场所完全不管,有的场所仅以张贴标识或简单劝阻为主,并无其他跟进管理措施。

香港中路某商场的客服人员说,“目前我市并没有明确禁止电子烟的规定,我们也没有接到过类似的投诉。所以我们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有人吸电子烟,多以提醒尽量不要吸为主,没有严格的禁止。 ”另一家商场的客服人员说,电子烟吸起来相对比较隐蔽,不容易被发现,这给工作人员劝阻带来很多困难,遇上个别素质不高的人,可能还会投诉工作人员“多管闲事”,所以大家对这类吸电子烟的人一般很少干涉。

“几乎没有顾客会在室内场所吸卷烟,但吸电子烟的顾客这两年来还是比较常见的。 ”一家咖啡厅店员告诉记者,除非有其他客人提出意见,我们会去提醒吸电子烟的顾客,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干涉客人使用电子烟。

电子烟的危害更加隐蔽

很多人认为,电子烟吐出的烟雾是水蒸气,不会对身体有危害,还能有助于戒烟,那么到底电子烟有没有危害?答案是不仅不能戒烟,反而增加很多隐蔽的危害。

“电子烟同样存在二手烟问题,只不过在表面上看起来更隐蔽。”中国戒烟联盟理事刘志燕表示,在电子烟产生的二手气溶胶中,包含着多环芳烃、甲醛、烟草特异性亚硝胺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并非像很多营销宣传的仅仅是“水蒸气”。有研究表明,电子烟二手气溶胶中某些金属(如镍和铬)的含量甚至比卷烟产生的二手烟还高。

世界卫生组织曾公开表示,长期使用电子烟可能会增加罹患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癌和心血管疾病以及吸烟相关疾病的风险。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也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

尽快把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公共场所禁电子烟”正成为国内越来越多城市的共识,全国多地将电子烟纳入控烟“黑名单”,对违规吸食电子烟明确罚则。 2019年,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条例指出:“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南京、杭州、武汉、大连等地也已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控烟范围。

青岛市在2013年就出台了 《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其中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的罚款。”不过该条例第二条明确指出 “吸烟是指吸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等烟草制品”,并没有把电子烟列入其中。

“我国电子烟既不是参照卷烟监管,也不是按医药产品管理,而是归为科技产品,实际的监管效果也非常有限。”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应该尽快制定电子烟生产与销售的国家或行业层面的法规或标准。

市民呼吁,应该尽快把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也希望在地方控烟立法、修法及执法中,积极推动更多地方明确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首席记者 孙启孟 摄影报道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