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流亭猪蹄,青岛人都不陌生,但我们可能更关注它的味道,不知道它的来源…… 近日,有着163年历史的“周钦公流亭猪蹄”惹上了官司,该商标持有方“鑫复盛”被青岛波尼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告上了法庭,波尼亚要求鑫复盛停止使用“流亭猪蹄”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件缘由 12月5日,一起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在岛城餐饮圈和熟食加工业引起了关注。 对簿公堂的是两家青岛市民熟知的企业,确切的说是两家位于城阳区的企业。这起“打到家外”的官司的缘由是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波尼亚”)起诉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鑫复盛”)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侵犯了其拥有权利的注册商标“流亭猪蹄”。 “流亭猪蹄”是什么 “流亭猪蹄”代表了什么?相信多数岛城市民听到这四个字,都会有一个直观的联想。 “流亭猪蹄”是什么? 对青岛波尼亚来说:很简单——是其拥有权利的注册商标。意味着其可以对任何使用这四个字的餐饮加工企业提起维权要求。 而对青岛鑫复盛和其他一些企业、市民来说:“流亭猪蹄”可说的“故事”很多。 按照青岛市志、城阳年鉴等资料记载,流亭猪蹄已有160多年的历史。说到流亭猪蹄,绕不开的是居住在流亭街道的周氏一族。据记载,1855年前后,周氏即创新了猪蹄的制作技艺和配方,颇受附近居民好评。到1881年,形成了小而全的猪蹄及肉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正式定名复盛饭庄,为酒馆作坊式。自此之后,无论是1955年前公私合营的复盛饭庄,还是改革开放后于1985年重设的复盛饭店,周氏一族主要是在饭店售卖猪蹄。西流亭社区居民周应全回忆说,“复盛饭店重设后,所生产的猪蹄在周边村庄很受欢迎,去晚了根本就买不着,流亭猪蹄的名号也就传遍了周边村镇。我记得在2000年前后,在城阳区举办的市民节上,相声表演艺术家冯巩表演了一个相声节目,就有一个到青岛吃流亭猪蹄的包袱。” 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周氏的饭店也迅猛扩张,至2003年周氏流亭猪蹄第四代传承人周钦公成立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之时,该店制作的流亭猪蹄已收获诸多荣誉,成为逢年过节送礼佳品,出现在不少市民的饭桌上。之后,周氏一族的饭店开枝散叶,发展出了鑫复盛、复盛、新盛永等餐饮品牌,主推自家特色的流亭猪蹄等卤肉制品和青岛海鲜。 据了解,青岛鑫复盛的周钦公流亭猪蹄经过传承发展创新,已成为青岛十大特色小吃、青岛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华名小吃,其制作技艺于2016年3月被列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7年被评为山东省老字号。 城阳区乃至青岛不少饭店也借势推出了流亭猪蹄。据粗略统计,仅在流亭街道及周边以流亭猪蹄为主打菜品的大小饭店就有十多家。 “流亭猪蹄”引发的官司 2018年1月,青岛波尼亚在北京将青岛鑫复盛和京东起诉了。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得知,青岛波尼亚认为,青岛鑫复盛和京东未经其许可在京东商城网站周钦公食品旗舰店销售酱猪蹄、卤猪脚熟食,使用"流亭猪蹄”字样的标识,并在熟食外包装正面以及礼盒外包装正面、网店显著位置、产品介绍内容等突出使用"流亭猪蹄”标识,与其注册商标标识相同,上述两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业。青岛波尼亚请求判令青岛鑫复盛、京东停止侵害其注册号为19168896、商标标识为"流亭猪蹄”,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猪蹄( 熏、 卤)商标权 (以下简称“涉案商标” )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标识的侵权产品,并删除侵权产品链接;两公司立即停止在网店各页面广告宣传上使用涉案商标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删除侵权标识链接;青岛鑫复盛销毁带有侵权商标标识的产品库存;两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等。 2016年2月29日,青岛波尼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流亭猪蹄”商标注册申请,并于 2017年6与14日在第29类、核定商品“猪蹄(熏、卤)”上获得注册,注册号为19168896,目前商标权状态为合法有效。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只对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做出禁止性规定,不得注册为商标。流亭作为青岛市城阳区的一个街道,不属于商标法禁止性规定行政区划之列。
▲仍在电商平台使用、疑为涉案的包装
青岛波尼亚和青岛鑫复盛均为青岛乃至山东的知名企业,在全国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两家企业同在城阳区,是当地的“老牌”企业,收获各种荣誉无数。两家企业也曾和谐相处,现在可知的是,2003年城阳区评选出“十大特色小吃”,波尼亚猪头肉、鑫复盛的流亭秘制猪蹄共同入选。令人唏嘘的是,15年后两家企业因为“流亭猪蹄”而对簿公堂。 2018年年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商标权纠纷案。在拖了十个多月后,2018年12月5日,案件进入到实质性的法庭审理阶段。 有地域特色的卤制菜品 “流亭猪蹄是山东青岛流亭街道的特色传统名菜。创始及成名于清咸丰年间……成为青岛流亭的地域性品牌。”这是百度百科对“流亭猪蹄”的介绍。 用微信小程序“大众点评”搜索“流亭猪蹄”,会出现“2018青岛必吃菜”的标注,介绍为“流亭猪蹄是青岛流亭的特色卤菜……”。并且还列出了流亭猪蹄人气最高的五家饭店,值得注意的是五家店里面有三家不属于周氏一族,人气第一的饭店也不属于周氏。 一位对岛城餐饮圈较为熟悉的人士曾告诉记者,“流亭猪蹄”对青岛本地不少饭店来说是一道菜品名称,每年有过亿元的销售额,除了个别饭店是自己卤制外,多数饭店会选择采购成品。 “目前从网上销售平台看到的青岛鑫复盛所销售的流亭猪蹄外包装来看,‘流亭猪蹄’”字样并未作为商标或者商号使用,而仅是作为产地的注明。鑫复盛的注册商标为‘周钦公’,该商标已经在产品上明确标示。不应该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或混淆。”山东银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启鹏律师分析说,“流亭猪蹄”其实被很多消费者和经营者当成了菜名来使用。从名称构成上来说,“猪蹄”是菜的原材料,“流亭”是这道菜产生的地方,所以可以理解为“流亭的猪蹄”,就像说重庆辣子鸡一样。当然一旦说到菜,必然会牵扯到烹制工艺。 张启鹏律师认为,“流亭”作为青岛市城阳区一个街道级别的地域,该地域生产销售的猪蹄,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就在青岛市范围内冠名“流亭猪蹄”销售,客观上形成一定的影响力,至今在青岛及周边地区诸多饭店均有“流亭猪蹄”这一菜名,故不存在“流亭猪蹄”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基础。青岛波尼亚于2017年才获得已经在青岛地区知名数十年且成为一个地域特色美食代名词“流亭猪蹄”的商标注册,不存在消费者误以为所有“流亭猪蹄”都是其企业生产的情况。 对于这场"流亭猪蹄"之争,你怎么看?(整理自齐鲁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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