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讯(记者董乔志)试点平台和企业可在青岛开展面向全国的进口汽车销售,制定销售和售后维修解决方案……近日,青岛市出台《青岛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通过用足用好国家试点政策,加快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营造对外开放转型升级新优势,促进汽车市场新旧动能转换,提升汽车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争取将青岛口岸打造成全国竞争力最强、市场最规范、通关最便捷、“零收费”的汽车整车平行进口口岸。
规范整车海外采购及进口环节
根据《方案》,全国范围内依法从事汽车平行进口或销售经营活动并在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向我市申请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业务,包括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其中试点平台为具有平行进口汽车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并为其服务的会员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通关手续、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的企业;试点企业为满足自身销售需求自主完成汽车平行进口相关业务的企业。试点对象按照总量控制、总部企业优先、择优的原则认定。
《方案》对试点平台提出责任义务包括,发展合格的汽车进口和销售企业作为会员,制定试点平台运营方案,确定运营模式和管理服务办法,规范管理平台内企业运营。制定业绩发展计划,确定发展目标,提高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会员加入,带动属地进口。
为平台内会员企业提供优质优惠服务,根据会员企业提交的采购和销售计划,统一办理产品认证和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提供开证、押汇、垫税、报关报检、物流、监管、保险、融资等规范服务。规范整车海外采购及进口环节,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交付经销商或消费者之前进行PDI检测(售前检测),以确保车辆性能和状态达到销售要求。
建立标准化的营销管理和可追溯系统,并与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对接。试点平台可在青岛开展面向全国的统一销售,制定销售和售后维修解决方案,销售区域必须具备相应的售后维修和服务能力,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
构建售后维修保养服务体系。试点平台是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第一责任主体,平台内会员企业为第二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产品认证、召回、质量保障、环保和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家用汽车“三包”、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等义务。试点平台应统一开具正规发票、统一质保,承担售后服务、“三包”、产品召回、索赔等义务;制定“三包”、质保、售后维修、召回及零配件供应解决方案;须在销售前向汽车购买用户公示其全部维修服务网点和售后保障内容, 相应内容在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公布。
建立标准化可追溯系统
《方案》对试点企业责任义务提出,制定试点企业制度建设方案,规范业务流程。制定业绩发展计划,带动属地进口。根据本企业采购、销售计划,办理产品认证和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自行完成开证、付汇、缴税、报关报检、物流、保险、融资等工作。建立规范的整车海外采购及进口体系,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交付经销商或消费者之前进行PDI检测(售前检测), 以确保车辆性能和状态达到销售要求。
建立标准化的营销管理和可追溯系统,并与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对接。试点企业作为其平行进口的汽车销售责任主体,按相关规定为经销商或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试点企业可在青岛开展面向全国的进口汽车销售,制定销售和售后维修解决方案,销售区域必须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
试点企业是本企业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唯一责任主体,承担产品认证、召回、质量保障、环保和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家用汽车“三包”、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等义务。试点企业自建或依托试点平台建立完善的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障和汽车零配件供应和配送体系,制定试点企业“三包”、质保、售后维修、召回及零配件供应解决方案;须在销售前向汽车购买用户公示其全部维修服务网点和售后保障内容,相应内容在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公布。
每年对试点对象进行1次考核
对于已认定的试点对象,《方案》还建立了严格的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试点对象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组织1 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试点对象动态调整的依据。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或未达到承诺经营业绩的试点对象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撤销试点资质。
《方案》对试点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试点资质。对于企业停止营业、清算解散的;经海关等部门查实,有偷税漏税、进口和销售旧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和环保排放标准以及自行或组织非法改装平行进口汽车等行为;经商务部门查实,买卖、非法转让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经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实,存在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营期限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未履行售后、“三包”、召回等义务,且经相关部门指出改正后拒不整改的。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版权所有 青岛民网 www.qingdaominwang.com Copyright 2014-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13335001170 邮箱:1452279366@qq.com 地址:青岛市东海中路26号B3-2
备案号:鲁ICP备15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