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或再松绑 异地业务上半年推出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陈璐 发布时间:2015-03-20 08:58
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及首付比例维持不变,公积金异地贷款将于上半年推行,而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也或将放宽。
公积金异地贷款将推行
据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将于今年上半年推出,具有青岛户籍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时,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职工购房提供更多便利。
岛城公积金贷款将放松的消息早在今年2月份即已释放。2月2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支持职工购买住房,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调研,研究分析本市房地产形势和公积金收支使用情况,拟定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意见,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行异地贷款业务,为职工提供更多便利,力争2015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2亿元。
另外,今年将开展“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加大公积金追缴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已建账户但欠缴少缴企业的跟进催缴,力争2015年实现归集额146亿元,为职工提供更多住房资金积累。同时,深入研究国家金融政策,科学制订公积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力争全年实现增值收益8亿元,上交财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7亿元。
公积金提取条件有望放宽
今年1月底,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用于职工支付房租。据悉,目前已有金华、西安等地放低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门槛,连续缴存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即可支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的工作要点中也提出,将探索调整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租房职工负担。但目前尚无政策正式出台。
在惠民方面,今年继续落实低保家庭职工贷款贴息、公积金还贷按月划付、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职工贷款抵押登记费、允许职工及配偶内部转账公积金还贷等惠民政策。“通过招投标、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全市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推动降低统一评估费收费标准,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
17日上午,济南市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对现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只要还清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二套商品房时,可享首套房首付比例进行公积金贷款。而青岛目前仍维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60%的政策不变。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