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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考时间不变 死记硬背拿不到高分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9-04-17 09:24

原标题:@高考生,死记硬背拿不到高分

4月16日,记者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于日前发布。今年高考时间跟往年一样,依然是6月7日和8日。今年,教育部要求推进高中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并探索增加体育测试。除此之外,一些基本的录取原则和要求也同时公布。

考试时间

高考将于6月7日开始,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今年高考恰逢端午节假期,家长可以安心陪孩子考试了。

教育部还要求,有关地方要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条件和办法,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

志愿填报

高考志愿如何填报很重要。教育部规定,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关于高校录取批次,教育部规定,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特别注意的是,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各个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投档规则

如何投档是家长和考生关心的问题。教育部规定录取流程是,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科学合理制定投档录取规则;省级招办应向社会公布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级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对于高校来说,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减少死记硬背的知识性考查

针对今年的高考试题,教育部特别规定,2019年高考命题要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减少单纯死记硬背的知识性考查,推动学生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在教学和考试中的落地落实,助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推进高中综合素质档案使用

教育部还要求,要推进高中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各地要指导中学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制度,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强化监督和公示。有关高校要积极探索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等类型中使用综合素质档案,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考查评估,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有关高校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探索学校考核增设体育测试

探索在高校组织的考核中增设体育测试。有关高校要在保送生、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等类型的学校考核中,积极增设体育测试,测试项目由高校自定,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引导考生更加重视体育锻炼。从各自主招生高校公布的自招简章看,不少高校已增加了体育测试。

这些考生可享加分优惠

近年来,高考加分项目逐年减少。根据教育部要求,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 (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可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