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落地岛城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8-12-28 14:07
继10月1日率先释放“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后,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2日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一关系亿万百姓的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月1日起将在岛城正式落地。专项扣除究竟怎么扣?扣多少?纳税人能减多少税?青岛市税务局个税处给出正确解读:
子女教育:每月千元定额扣除 新增技工教育
子女上学,父母减负。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此外,暂行办法规定,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执行。
“这样一来,从孩子年满三岁(不论是否入园)开始各类全日制教育如博士研究生、包括技工教育等,无论接受什么样的教育,父母都可以享受这项专项扣除。”市局个税处负责同志解释道。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
工作后接收继续教育,明年起在学知识的同时,还能减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职业资格教育,按年扣除3600元。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不过,减税优惠有限期。办法规定,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专家认为,这既能满足大部分的继续教育需要,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被钻空子。一个学历继续教育读完后,换了专业再读,还能继续享受扣除,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对非学历继续教育而言,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要注意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以备检查。
大病医疗:限额增至8万元 家属生病纳入考虑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自己能扣,配偶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也可以扣。大病医疗扣除设定上限为80000元每年。
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限额为60000元。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受关注的是扣除方式的变化。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这一变化非常暖心,也非常有必要。”市税务局个税处负责同志说,“如果纳税人得了大病,通常收入水平会下降,可能达不到扣税标准,享受不到相关扣除政策。允许配偶扣除,可以有效减轻纳税人所在家庭的负担。”
首套房贷:每月千元定额扣除 最长20年
买房还贷,个税也减。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不超过240个月。
暂行办法规定,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
值得关注的是,暂行办法明确了“首套住房贷款”定义,即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要如何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住房租金:青岛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房贷可抵,房租亦可。青岛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对于已婚人士来说,租金最终可否扣除取决于自己“另一半”的情况。根据暂行办法,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此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可与兄弟姐妹分摊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便民纳税:征管服务出“硬招”保障政策落地
6项专项附加扣除,对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都是新生事物,将面临新的探索和尝试。
记者了解到,我国将实行以诚信申报推定为前提,建立“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税制征管模式。青岛市税务局将同步推出一系列征管服务配套措施,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享受红利。
针对部分纳税人担心个税扣除操作复杂会加重办税负担,明年起除大病医疗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外,其余5项均可在单位预扣缴环节完成减税。纳税人只需将有关凭证留存备查,申报时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部门主要采取事后核查的方式来减少逃漏税问题。
在办税方式上,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全面上线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手机端或WEB端填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现全流程“指尖办税”,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涉及面广,具体情况十分复杂,对税收征管、纳税遵从、社会治理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为全面保障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懂政策、又会申报,青岛市税务局开展了大规模的政策培训,并鼓励和支持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克服困难,尽可能满足纳税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需求,在发放1月工资时进行扣除。若个别单位未能及时扣除,可在2月份乃至以后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1月份可以享受扣除的部分。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