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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批捕224名涉黑涉恶人员后 青岛又瞄准一涉恶团伙

来源:凤凰青岛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8-09-22 17:52

近日,青岛市检察机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公安局接连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纷纷递交阶段性“成绩单”。

与此同时,青岛的扫黑模式亦由原来的全面铺开逐步走向纵深发展,扫黑除恶工作进入新的阶段。这不,继批捕224名涉黑涉恶人员后,青岛再发公告瞄准一涉恶团伙,重奖征集其犯罪线索。

青岛公布最新扫黑“成绩单”

9月13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1件245人,批准逮捕75件2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5件148人,提起公诉27件105人,已判决19件66人。

其中,在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入驻的“山东战役”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件33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6人,提起公诉3件18人,判决3件5人。

其后,9月18日,青岛召开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情况。

据透露,截至9月18日,青岛共梳理排查涉青岛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89件,查实并处结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

特别是中央第5督导组下沉青岛督导以来,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新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起43人,取得了新突破、新战果。

随后,青岛市公安局在9月21日公开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

据悉,截至9月19日,全市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侦办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个、其它涉恶类犯罪团伙211个,共破获案件4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9人,抓获涉黑涉恶逃犯191名,有124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其中,9月7日至9月19日的青岛战役战果亦同步发布。

青岛最新扫黑除恶成果一览:

外逃近8年的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钟方投案自首,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城阳区李永恶势力犯罪集团威胁恐吓、敲诈勒索他人,非法获利30余万元,一行14人被批准逮捕。

黄岛区赵红、于瀛寰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判决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市北区台东街道台东六路社区党员李学跃因涉黑涉恶被处理,当地市场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多名党员干部因为其提供庇护被问责。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王某某等8人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等一系列“套路贷”手段,被城阳区从快批准逮捕。

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晓庆,因涉黑涉恶被查处,为他充当“保护伞”的10多名党员干部被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黄岛区薛某等6人持凶器殴打他人,威胁、恐吓、滋事十余次,强迫交易金额近200万元,被以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名提起公诉。

市南区徐某等欺行霸市恶势力团伙4人,以漫骂、围堵、威胁等方式在旅游景区内驱逐外来商贩,被市南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

青岛发布公告瞄准一涉恶团伙

9月20日,城阳公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收集以王明波为首的涉恶团伙的犯罪线索。

通告中指出,对举报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视情予以重奖;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举报人、证人实施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处理。

同时,城阳警方敦促该团伙涉案人员和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还百姓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一直以来,黑恶势力以各种形式渗透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对基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黑恶势力突出的地方,往往也是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的地方。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

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来看,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以有效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可以净化社会风气,为民除害,还老百姓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

从国家长治久安方面来讲,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与此同时,黑恶势力的存在就像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各级党员干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扫黑除恶越坚决、越彻底,就越有利于在基层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而今,针对毫无悔改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青岛依旧采取严肃处理、重拳出击手段,对于犯罪较轻、主动交代者则酌情从轻处置。这从山东省日前发布的《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中,便可窥一二。

《通告》中显示,凡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凡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也充分表明了山东省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决心,山东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逐步向纵深发展。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