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南区出台办法 举报违法犯罪最高奖50万元
日前,市南区出台了《青岛市市南区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和社会治安问题奖励办法(试行)》,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其中举报违法犯罪最高奖50万元。
举报内容
(一)危害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线索;
(二)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以及与涉恐涉暴犯罪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三)涉黑涉恶涉霸痞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五)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
(六)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线索;
(七)公安机关公开发布征集的违法犯罪线索、缉捕逃犯线索;
(八)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线索;
(九)公共安全事件线索。包括组织策划筹备骚乱事件;较大规模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等事件;较大规模的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事件;聚众阻断公路、铁路交通等事件;较大规模的械斗事件;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社会治安问题隐患线索。包括有肇事肇祸、制造个人极端事件迹象苗头的重点人员等;出租房屋、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建筑工地、车站码头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安隐患;重点要害部位和居民小区的治安防范漏洞;寄递物流、危爆物品、地下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风险隐患等;
(十一)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线索。
举报方式
(一)各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线索拨打:110;
(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线索拨打:12339;
(三)涉及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拨打:66575416,或发送至电子邮箱:83765975@qq.com;
(四)涉黑涉恶涉霸痞违法犯罪线索拨打:66575376,或发送至电子邮箱:qdsnshjb@163.com;
(五)各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线索也可通过关注“市南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微信公众号举报。
奖励标准
一级线索:给予20000元以上奖励,最终奖励视贡献作用确定数额,最高奖励500000元。
(一)被公安部、国家安全部采用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的重要线索和情报信息;
(二)为制止、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特别重要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
(四)提供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特大案件的线索;提供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线索;
(五)提供抓获部级督捕网上逃犯的线索;
(六)侦破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大、社会影响重大的恶性、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线索;
(七)侦破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社会影响极大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线索;
(八)一次性抓获涉黄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或者缴获淫秽物品数量巨大,极有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线索;
(九)捣毁地下赌场收缴大量赌博工具,一次性抓获涉赌违法犯罪人员20人以上,极有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线索;
(十)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等毒品,根据缴获毒品量及查获制毒加工厂、制毒原材料仓库或查获跨省、跨境贩卖毒品折合成海洛因3千克以上的案件线索;
(十一)特别重大的社会治安问题隐患线索;
(十二)其他应当奖励的重大案(事)件线索。
二级线索:给予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一)被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采用的危害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的重要线索和情报信息;
(二)为制止、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线索;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
(四)提供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线索;
(五)提供抓获省级督捕网上逃犯的线索;
(六)侦破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线索;
(七)侦破在一定时限内,连续发案、社会反响较大、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线索;
(八)一次性抓获涉黄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或缴获淫秽物品数量较大,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的涉黄案件线索;
(九)捣毁地下赌场收缴大量赌博工具,一次性抓获涉赌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的涉赌案件线索;
(十)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等毒品,查获毒品折合成海洛因1千克以上或抓获吸贩毒嫌疑人10人以上的案件线索;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缴获第一、二类管制品种的线索;
(十一)危害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隐患线索;
(十二)其他应当奖励的重要案(事)件线索。
三级线索: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一)被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采用,有较高使用价值的危害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为制止、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或者为公安机关监管涉恐涉暴重点人、事、物提供帮助的线索;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线索;提供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线索;提供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线索;
(四)提供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线索;
(五)提供抓获“法轮功”等邪教人员非法宣传现行的线索;提供查获“法轮功”等邪教非法印刷窝点的线索;提供“法轮功”等邪教人员非法聚会活动的线索;提供抓获“法轮功”等邪教骨干分子、捣毁地下窝点的线索;
(六)提供抓获省级以下督捕网上逃犯的线索;
(七)提供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线索;
(八)公共安全事件线索;
(九)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等毒品,查获毒品折合成海洛因1千克以下的线索;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缴获第三类管制品种的线索;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罂粟铲除量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50千克以上的线索;
(十)其他应当奖励的违法犯罪案件和社会治安问题隐患线索。
四级线索: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一)举报“法轮功”大型反宣板线索;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线索;
(三)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查获吸毒人员1人以上的线索;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罂粟铲除量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50千克以下的线索;
(四)提供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线索;提供查禁、取缔仿真枪窝点的线索;
(五)提供一般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线索;
(六)提供一般社会矛盾纠纷线索;
(七)提供一般涉黄案件线索;
(八)提供一般赌博案件线索;
(九)社会治安问题隐患线索;
(十)其他应当奖励的一般举报线索。
注意问题
1.举报应具备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治安问题隐患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物品等基本要素,并经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
2.欢迎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的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答复查处结果、反馈信息,查证属实后进行奖励。
3.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登记的举报时间为准;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励,但奖励总额不得超过办法规定的标准。
4.接到领取奖金通知,举报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领取;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严禁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相关部门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对举报材料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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