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今日头条 >

10月1日起 这些新规将影响每个青岛人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bbjz    发布时间:2017-09-30 09:04

国庆和中秋即将来到,很多人已经收拾好行囊准备“放飞自我”了。同时,自10月1日起,一系列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将正式实施,一起来看看吧!

01、10月1日起,青岛将用社保卡发放“五险”待遇!

自2017年10月1日起,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业务时,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对新增符合社会保险各类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逐步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02、国庆中秋期间,市纪委给党员干部划出“红杠杠”!

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市纪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私车占用驾驶员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向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转嫁相关费用。

市纪委专项举报电话:0532-12388;互联网举报专区:www.qdlzw.cn。

03、十一期间,出租司机被投诉将取消在机场的运营资格

青报君从青岛机场获悉,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30日至10月8日),凡因不按规定操作计价器、冒用出租客票、绕路高收费以及服务态度等问题被乘客投诉的,一律取消其10月份在机场营运资格;对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出租车任何违规营运行为,各出租企业均须根据行业规定从重处理,向乘客全额退费并致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机场客运管理处。

04、网络跟帖评论须实名认证打击网络论坛有偿删帖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旨在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05、驾考新规:这8项有闪失就“挂科”

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正式实施,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新增了直接判定不合格的考试项目,上图所示的八项内容有闪失就“挂科”。

06、国歌法诞生!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07、首部民法总则施行,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开启“民法典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首部民法总则,其中让人期待的亮点颇多:胎儿享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强调抚养赡养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协商确定监护人;增加保护虚拟财产规定;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民法总则同时也积极倡导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精神。

08、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范围放宽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出台《办法》是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