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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方通报八类高发电信诈骗 网络刷单诈骗居首

来源:中新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7-03-01 08:14

中新网山东2月27日电(梁犇 刘贵增 胡南)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27日通报,2017年以来,山东网络刷单类、网络购物类、盗刷资金账号类、QQ、微信社交类、网络游戏类、冒充熟人类、办理信用卡、贷款类等八类电信诈骗犯罪多发。其中,网络刷单类诈骗犯罪发案占全部案件的17。3%,数量位居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之首。

2017年春节期间,青岛崂山的高某某在家中上网时收到一条“旺旺”消息称可以提供兼职刷单工作,随后高某某联系到嫌疑QQ,对方通过QQ发来一个网页链接,让其拍下链接中的商品。高某某通过扫描二维码付款的方式支付121元,并且收到了返款126元。随后嫌疑QQ号又发送一个商品链接,称需要刷15笔交易才能完成任务,高某某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支付给对方968元后不想继续,要求返还本金,嫌疑QQ号以没有完成任务不能返还为由让高某某继续完成刷单,随后高某某陆续刷了14笔,共支付给对方14520元,后对方不再返还本金并失去联系。无独有偶,春节前,济宁市的刘某某通过网上发布的刷单兼职信息加上嫌疑人QQ号,同样的方式被骗4200元。

据警方介绍,网络刷单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虚假兼职(给电商平台商铺刷单以提升信誉度)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等刷单成功后,再以系统、网络问题等种种借口,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的网络诈骗。记者采访获悉,该类诈骗犯罪有两大特点。一是诈骗对象不确定。犯罪嫌疑人多通过QQ空间、兼职QQ群、网页弹窗、兼职招聘网站发布虚假兼职信息,发案时间、发案地点不固定,从发破案情况看,受害群体多为在校大学生、无业或低收入群体,济南、青岛等高校集中的城市发案较多。二是资金追缴难度大。涉案资金转移多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嫌疑人得手快,资金转移迅速,取证及追缴难度大。

警方在此提醒:犯罪分子号称是“诚招网络兼职,帮助网上商城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受害人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最后发现上当受骗。此类诈骗犯罪分子首先会在网上发布招聘兼职刷网上商城信誉的虚假信息,其实在网上商城上,“刷信誉”等虚假交易行为本身就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一旦有人上当,犯罪嫌疑人会要求受害人虚假购买指定商户的产品或指定商城的虚拟点卡,前期时会向受害人返还小利,一旦取得受害人信任,会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大单,从而实施诈骗。对于此类所谓兼职,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