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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度为“文明”立法 相关条例明年元旦实施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bwjz    发布时间:2016-11-03 09:34
乱贴小广告,利用互联网传播发布虚假信息,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今后,这些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记者从今天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7年1月1号起实施,这是青岛首度为“文明”立法,同时这也是山东第一个“文明条例”。

《条例》涵盖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环境保护、网络文明、家庭文明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市民基本文明行为规范及促进与保障措施。鼓励单位在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道德楷模、文明市民等先进人物,并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对于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此外,《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有权对相关部门不履职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诉。

《条例》涵盖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环境保护、网络文明、家庭文明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市民基本文明行为规范及促进与保障措施。鼓励单位在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道德楷模、文明市民等先进人物,并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对于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此外,《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有权对相关部门不履职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诉。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