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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 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bbjz    发布时间:2016-01-07 08:18
 
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已启动,根据去年4月出台的新政,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5个年度内分期缴纳。这项税收优惠新政策,对鼓励民间投资、缓解纳税人纳税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来应该纳税44.7万元,赶上了优惠政策分期缴纳,今年只需要缴纳8.9万元就行了。” 1月6日上午9时,青岛市地税局崂山分局办税服务厅迎来了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青岛某高新技术企业高经理。
 
据了解,2015年,高经理的收入总额除工资薪金收入以外,还包括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系其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投资成立一家新企业的财产转让所得,以上所得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每年均进行12万申报,年收入主要是工资薪金,今年增加了一项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由于新企业前期投资较大,资金比较紧张,很是发愁。”高经理介绍,“崂山地税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送税收政策上门,将涉及的相关政策对我进行了辅导,尤其针对分期缴税计划的制定及备案相关资料的报送等问题一一解答,确保我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缓解了我的燃眉之急。”高经理表示。
 
据了解,崂山分局通过资料审核,对高经理直接以股权投资涉及个人所得税,办理了分期缴税备案,高经理股权投资个人所得税应该纳税44.7万,办理分期缴税备案后,2015年度仅分期缴纳了8.9万的税款,另有35.8万的税款在以后的四个年度内分期缴纳。
 
“去年4月份,国家出台了新政策,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以在5个年度内分期缴纳。高经理是全市第一例享受这个政策的纳税人。”崂山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国华介绍说。
 
据悉,去年,全市共有76365人进行了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其中网上申报56551人,网上申报率首次超过七成达到74.05%。申报人数较多的前四个职业是:金融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占总申报人数的59.42%。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申报期截止日期为3月31日,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期限内申报。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