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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613起 三年处理714人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5-12-30 07:59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全市各级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3起、处理7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79人,涉及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41人、乡科级及以下213人,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市委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作为抓好作风建设的“牛鼻子”。三年来,市委常委会涉及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议题达36次,市委主要领导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的批示达33次。市委专门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把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对作风方面存有疑问的,不调查了解清楚坚决不予研究任用,有效发挥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
 
三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通过明查与暗访、自查与下查一级、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巡查与交互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频率、加大强度,织密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网络,着力违规违纪问题。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528轮次,发现问题线索246条。在查纠“四风”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媒体等社会力量来支持和参与监督,形成对“四风”问题的强大压力。各级通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邮箱,开通网络举报专区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共受理涉及“四风”问题举报件1546件次。
 
对“四风”问题线索,坚持一律从严核查,做到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了不处理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通报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应当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不追究的不放过。三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3起,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91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38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30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4起、公款国内旅游问题18起、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1起、大办婚丧喜庆问题12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64起、庸懒散问题135起。先后10次公开通报曝光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84起。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各项行政经费开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推进部门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今年,市级“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53%,公务接待同比下降16%,会议费同比下降20.5%,培训费同比下降4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17%。同时,我市推进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共腾退调整办公用房35787平米。
 
从问卷调查统计看,99.86的调查对象认为各级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效明显、监督有力,97.55的认为身边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96.39%的对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执行充满信心;从对比今年与去年查处的问题数量看,去年1至11月份,查处问题209起,今年1至11月份,查处167起,同比下降11%。两组数据反映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总体上促进了党风政风的转变,带动了社风民风的好转。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