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9月正式实施阶梯水价 每立方米最低3.50元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初小燕 发布时间:2015-08-26 11:35
25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市自9月1日起实施市内三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适当调整供水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的要求,我市将现行居民用水、船舶用水、基建用水、旅馆饭店用水、其他单位用水和特种用水等六类水价合并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居民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调整后的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元。
居民用水按三档分阶梯计价
本次调价将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阶梯水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居民每户按4人口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5人及5人以上的居民用户可申请“一户多人口”,人口数以户籍为准,同一家庭成员仅可申请一套房产享受“一户多人口政策”。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的用户需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含索引页)、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海润集团营业网点申请,通过核定的,相应调整用水基数。“一户多人口”用水协议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两个月,到海润集团办理协议续期手续。
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市内三区海润集团管网供水范围内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二次供水不再收取费用
我市对市内三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54元/年提高到136.8元/年,发放方式按原渠道发放。对市内三区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场所及社区服务设施中非经营部分等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2.70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00元)。
对市内三区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后,对一年后由于居民用户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2.70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00元)。
据悉,供水价格调整后,不再单独收取居民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用。2015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4个月的用水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48立方米(含),第二阶梯用水量48-68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水量为68立方米以上。
非居民综合水价每立方米5.25元
市内三区海润集团管网供水范围内的非居民、特种水价格也进行调整。非居民综合水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5.2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00元,污水处理费保持每立方米1.25元不变。特种用水综合水价调整为每立方米17.2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6.00元,污水处理费保持1.25元不变。特种用水包括洗浴(大众洗浴除外)、洗车用水、高尔夫球场用水。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定额用水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单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部分水量缴纳加价水费,超定额用水加价水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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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本次价格调整,将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70元/立方米调整到1.0元/立方米。对于这一调整,市物价局表示,污水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原则是“谁污染谁付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城市污水的处理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等。我市上一次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2005年,随城市供水价格同步制定并实施的。目前,我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收缴额远远满足不了污水处理的现实需要,成本“倒挂”现象严重,市级财政每年要给予污水处理企业大量补贴。但我市此次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的。今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此次做了这一调整。
调价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记者采访发现,本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基本无影响。
据统计,我市市内三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为: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覆盖92.93%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覆盖97.82%的居民用户;第三阶梯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价格调整之后,第一阶梯居民用户每年最多支出144元,对生活影响不大。同时,我市对市内三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水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54元/年提高到136.8元/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而降低。
市民张女士表示,她家每月用水大约10吨左右,阶梯水价实施后,每月需要多支出10元左右。她表示,多支出的费用不会影响生活,节约用水的意义更为重大。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