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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获批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 11城入选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姜喆    发布时间:2015-08-19 08:37
 
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青岛市等11个城市率先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这标志着青岛可在全国首先部署并争取国家政策以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为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作出示范。记者获悉,同步获批的还有沈阳、成都、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在这11个城市中,青岛是唯一一个以市为主体申报试点的地区,是计划单列市中唯一入选城市,也是沿海开放城市中仅有的两个入选城市之一。
 
为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日前,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信用方案》)。这是继《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台之后省内首个地市级工作方案。《信用方案》既落实了国家、省一系列信用工作部署和要求,又结合我市实际有所创新。在方案中,我市将创新增加公务员信用示范。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将诚信结果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相挂钩。该项创新分别得到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充分肯定。
 
公务员诚信水平与晋级挂钩
 
起源于金融信贷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已逐渐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对提升新一轮城市竞争的核心软实力、早日实现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意义重大。
 
随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全市信用法规制度将逐步完善,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搭建完毕,信用监管机制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将更加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在《信用方案》中,明确提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创建成为第一批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全市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在具体落实中,我市将率先开展区域试点先行先试。鼓励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西海岸新区或红岛经济区等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区域先行先试,为我市开展相关工作积累经验。创新增加公务员信用示范。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并将诚信结果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相挂钩。同时,创新增加旅游领域信用示范。开展旅行社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导游领队诚信档案系统,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公示制度,通过打造旅游行业信用示范工程,营造良好的旅游信用环境,打响“诚信青岛游”品牌。
 
建立信用基础数据库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将结合青岛实际,落实《信用方案》的相关任务。在加强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搭建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一网三库一平台”,即“信用青岛”官方网站,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等三个基本数据库,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山东”网站的互联互通。
 
同时,在金融征信、工程建设、合同履约、工业产品生产和商贸流通、行政管理、司法领域、旅游领域、公务员诚信、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和新区试点等方面大力推行9项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在各行各业全面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顺利通过2017年国家对第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据悉,青岛《信用方案》出台的同时,《青岛市“十三五”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年信用青岛建设工作要点》、《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也将陆续印发实施,“信用青岛”网站、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正在搭建,全市金融、工商、税务、工程建设等领域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进入快车道。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