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今日头条 >

清明小长假我市接待游客291.1万 综合收入34.1亿元

来源:民网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5-04-07 09:18
 
    祭奠先人、踏青赏春是今年清明小长假大部分家庭的主要活动,为全面做好假期旅游工作,我局科学分析旅游市场需求,紧紧围绕“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工作目标,未雨绸缪,有效应对,假日期间旅游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服务质量投诉。   
 
    一、基本情况
 
    清明小长假期间,我市累计接待游客总人数291.1万人次,同比增长15.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4.1亿元,同比增长20.4%。
 
    (一)星级饭店方面。小长假三天部分高星级酒店入住率较高,其中丽晶大酒店、府新大厦入住率在60%以上,市中心繁华地带酒店入住率高于周边地区。
 
    (二)景区方面。小长假三天崂山风景区接待游客5.2万人次,同比增长12.9%;海滨风景区接待游客22.1万人次,同比增长30.8%,营业收入6.3万元,同比增长8.4%;青岛海底世界接待游客2.4万人次;极地海洋世界接待游客2.9万人次;方特接待游客2.9万人次;青啤博物馆接待游客0.6万人次,同比增长50.3%,营业收入45.3万元,同比增长71%;世博园接待游客3.1万人次。 
 
    (三)12301热线情况。小长假三天,热线呼入共137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9.1%。其中:咨询79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9.7%;投诉58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8.3%。满意度评价32个,满意率100%,占有效咨询97.0%。短信回复个数5个,占有效咨询15.2%。微信咨询个数6个。 
 
    二、主要特点
 
    (一)多措并举,夯实安全底线清明假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出游方式的转变,祭奠先人+踏青赏春的形式成为清明小长假市民和游客的出行主流,为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我局综合分析全市旅游潜在风险,加强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一是节前结合当前旅游安全形势,通过金宏网和旅游政务网对各区(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假期的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旅游局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加大对辖区内旅游用车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全面做好旅游安全工作。二是通过微信和微博平台向岛城市民就文明旅游、安全饮食和森林防火等方面发布假日温馨提示,引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出游。三是加大对“一日游”和零负团费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游客来青旅游环境。
 
    (二)发挥优势,拓展旅游空间从监测景区的统计数据来看,以踏青赏春为主的乡村旅游和近郊采摘游,仍是本次小长假的特点。为给岛城市民和游客提供符合季节特点的旅游产品,我局依托全市丰富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充分发挥青岛旅游官网和旅游微信及微博的优势,适时公布最新的乡村旅游攻略和产品,使广大游客足不出户,就可掌握和领略最新的旅游资源,为缓解传统观光路线客流压力及均衡区域旅游资源和拉动经济起到了带动作用。节前我局还联合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小长假开展了“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摄影征集等方式,呼吁人们关爱自然、感受春天,集聚正能量来宣扬我们美丽的家乡。
 
   (三)加强值守,确保旅游秩序一是针对小长假出游高峰的特点,我局充分发挥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景区监控平台的作用,每天安排值班人员适时监控人员密集的重点景区,有序调控游客流量。整个假期,各旅游景区秩序良好,未发生游客滞留和严重拥堵现象,确保了假日旅游秩序平稳。二是坚持24小时人工受理游客咨询和投诉,畅通“12301”旅游服务热线,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坚持“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全力为游客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广大游客好评。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