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工作盘点 去年非法集资案频发79人获刑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王婷 发布时间:2015-02-10 15:29
昨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做客《向人民报告》,介绍了2014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情况。据了解,去年全市各级法院共收案13.3万件,办结13.1万件,标的额61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4.9%、82.3%。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百分之一,全省的八分之一。其中,2014年全市法院一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6件,有79人因非法集资被判刑。
非法集资十种常见类型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如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如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陡增
祝华介绍,目前全市法院都面临案多人少的困难与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一线办案法官流失严重。 “全市法院去年共流失法官38名。”在收案数不断增加法官人数减少的情况下,全市法院结案数仍有4.9%的增长,“这也说明法官的审判效率有所提升。 ”
在审理的案件中,祝华特别介绍了近几年备受关注的非法集资案件。“非法集资犯罪呈多发、频发态势,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 ”据了解。2008年至2011年的四年间,全市法院一审一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1件,2012年一年就受理了11件,2013年一下子增长到73件,2014年虽然是26件,但是涉案金额明显增加。在去年审结的案件中,有79人因非法集资被判刑。
非法集资5.7亿获死缓
祝华介绍,在去年已审结的案件中,最典型的是刘庆、刘强集资诈骗案。自2007年开始,刘庆、刘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所谓汉唐风力发电项目为名,夸大该项目的盈利前景,通过带领投资人到风力发电现场考察、打广告的方式骗取投资人的信任,以高息为诱饵,向200余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5.7亿余元,其中,有2.3亿元资金不能偿还。刘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庆被判处无期徒刑。“像该案这样以投资实业为幌子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人就会血本无归。我也想借此机会提醒大家,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
被害人多遍布多个省份
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被告人犯罪手段日益隐蔽、更具欺骗性,为非法获取大量资金,被告人往往竭力塑造企业虚假繁荣景象,虚构项目投资等事实,通过报纸、网络、小广告非法吸收资金,所募得的资金仅少量用于投资,大量用于归还前期巨额欠款及利息。
其次,被害人人数众多、损失巨大,被告人募集资金的范围越来越广,产生的被害人越来越多,有的多达几千人,且遍布全国多个省份,由于被告人多系高息借贷,但无相应的资金收益渠道或投资收益远不能弥补同期归还的本息,致使其资金链极其容易断裂,至案发时被告人多已债台高筑,致使被害人数千万、数亿元资金不能返还。
第三,被害人生活遭受严重影响,为获取被告人许诺的高收益,被害人往往将多年积蓄倾数拿出,或鼓动身边的亲友投资。一旦犯罪行为案发,大量被害人多年积蓄化为乌有,严重影响家庭生活。
一年2459人涉毒被判刑
祝华介绍,受境外毒品对我渗透加剧、国内吸毒市场持续膨胀等因素影响,当前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毒品问题常常与黄、赌、盗、抢甚至黑恶势力犯罪等问题相联,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青岛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也十分严峻。近几年来,无论是毒品案件数量还是涉案人数以及毒品数量,都呈持续增长趋势,重大毒品犯罪数量连年攀升。 “对于毒品犯罪的被告人,一般不适用非监禁刑,而且对毒品犯罪分子,从严掌握减刑、假释条件,延长实际执行刑期。对那些毒品数量大、以及具有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的犯罪分子,量刑时从严从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决不手软。”祝华说,“市中院前不久公开宣判了一批贩卖毒品案件,其中一案8名被告人4人被判死刑,被告人田克欣前后共贩卖冰毒5500余克,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而且非法持有枪支3支,可以说是一个毒枭,被判死刑。贩卖克数最少的一个被告人吕洋,贩卖了一克冰毒,依法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据了解,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88件,判处罪犯2459人。市中院先后分8个批次对54起毒品犯罪的117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并对一批毒品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
醉驾案件数量连年增多
2011年5月醉驾正式被写入《刑法》,人们酒后不驾车的意识明显增强,因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大大减少了。但从法院审判情况看,由于严查力度增强,醉驾判刑的案件是逐年增多的。 “2012年审判591件,2013年审判602件,2014年审判897件。 ”祝华说,“对外国人醉驾也一样依法惩处,到目前为止,已有10余名外国人因醉驾被判刑。如果是公职人员醉驾,受到刑事处罚后,还将被开除公职,今后再也不可能成为公务员了。 ”
严惩24名性侵儿童罪犯
“2014年,我们对24名性侵害儿童的罪犯予以严惩。同时加强前期预防力度,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共同建立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 ”祝华介绍,2014年,青岛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
此外,对于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法院也十分关注。 “我们有未成年犯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样,他们改造好后,不影响求学和就业,可以顺利回归社会。 ”祝华介绍,2014年,全市法院共封存犯罪记录275人。另外,依托有爱心的社团、企业或其他单位,建立未成年犯爱心帮教基地,接收刑满释放的、被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犯进入基地工作,由基地安排专人监督帮教。目前已建立爱心帮教基地25个,2014年有70名少年犯纳入基地进行教育矫正,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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