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0月1日国庆节当天,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青岛市国旗升挂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实地检查了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港口和车站等国旗升挂情况,对国旗升挂使用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落实。
今年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国旗升挂和使用监管的通知》,规定“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等。
据悉,国庆节期间,各区市政府将对区域内国旗升挂、使用和回收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陈旧、破损及不规范升挂和使用国旗的现象及时督促整改。
(记者刘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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