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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节日期间严禁十类行为:禁收红包礼金

来源: 青报网    作者:刘成龙    发布时间:2015-02-02 08:41
 
     市纪委日前发布春节廉政提醒,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根据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提醒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严禁以下十类行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