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物业管理和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与社区治理、疫情防控的关联性、重要性日益增强。目前,全市有超过1200家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项目(小区)近4000个,服务近200万套(户)房屋业主,面对业主服务新需求,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多元化发展,如利用小区管理的优势开展房屋中介增值服务,满足业主房屋租售需求等。
网签信息多部门共享
为进一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培育壮大物业中介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更加丰富的物业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业主服务新需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共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意见的通知》。
《通知》从“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服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三个方面,提出鼓励服务拓展升级、鼓励服务合作创新、鼓励服务领域延伸、拓宽线上服务内容和渠道、推行交易合同线上签约、实现网签信息共享便民等十条可操作性措施,解决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缺乏政策、资金、技术支持等问题。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拓宽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发展物业中介新业态新模式,同时规范物业中介服务行为,不断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房屋主管部门将网签交易合同信息共享给市场监管、教育、金融以及公安、法院等部门,“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网签信息既可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要件,也可用于对相关资料或信息的核实,从而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信息真实性,减少业务风险,不断优化青岛市营商环境。
将加速房介优胜劣汰
《通知》实行后,将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优胜劣汰、房屋交易方式创新、基层服务格局形成、社区治理模式探索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带来的变化也将是多方面的:
发展物业中介新模式。传统房地产中介以店铺或门店为中心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房产经纪服务,门店选址通常在房产交易活跃的区域,各家房地产中介服务区域之间存在交叉和竞争。物业中介以小区为中心为本小区业主提供房产经纪服务,以服务业主为导向,是一种新型房产经纪服务模式。
提供中介服务新产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中介服务,不同于传统中介服务模式,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管理物业小区的天然优势,对业主卖房、租房提供的是一种“管家式”可信赖服务,为购房人、租房人找房提供的是一种为将来业主的“前延式”服务,房产交易成交不是服务结束,而是物业服务的开始,这种服务超越了传统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范围,是一种新的服务产品。
提供租售房屋新渠道。将有助于房屋业主增加租房、售房中介服务新渠道、新选择,可根据需要,选择由管理服务自己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便利、更安全的房产中介服务。成交后,交易当事人在物业小区即可办理交易合同网签,实现不出小区即可完成房屋出售、出租和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开创中介行业新局面。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新生力量,它的加入将会进一步加速房地产中介行业“洗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部分服务差、信誉低、“吃差价”的“黑中介”将逐渐被社会淘汰,市场将逐渐得到净化,服务好、信誉高、收费低的“阳光中介”将逐渐发展壮大,市场将逐渐进入到良性竞争发展的新局面。
■新规要点 物业兼职干房介 新规这样“撑腰”
据了解,新规从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服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这三大方面,对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鼓励服务拓展升级。物业服务企业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基础上,可充分发挥就近、熟悉、可靠的服务优势,依法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拓展经营范围,申请变更登记,选择增加房地产经纪经营范围,按照经营范围和合同约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新建房屋和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等开展中介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对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地产经纪经营事项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设立、变更登记中通过双告知平台推送给房屋管理部门
鼓励服务合作创新。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加强合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推行交易合同线上签约。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中介服务摄合成交的房屋交易,应当为交易当事人办理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主自行成交的房屋转让、出租,业主应当告知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无偿提供网签备案服务。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对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绩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大信息技术支持力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通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权限,并提供操作指导,保障平台稳定、高效、安全运行。
实现网签信息共享便民。房屋管理部门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给教育、金融、税务、公安、法院以及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或机构。经网签备案的住房转让、租赁合同,可作为子女入学、户籍(居住证)申办的依据:经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租赁、抵押合同,可作为相关当事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房屋登记办证、纳税申报、反洗钱、司法案件执行等业务的依据;经网签备案的非住宅房屋转让、租赁合同,可作为法人住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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