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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可申请减免物业费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9-08-10 11:14

8月8日下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刘毅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围绕“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这一问政主题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物业公共部位经营收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

刘毅表示,利用物业公共部位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申请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主要为“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并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最少减40%

对于网友提出的空置房屋物业收费问题,刘毅答复,根据规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交纳。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