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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拟定中!持居住证人员在青将可投居民医保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7-10-20 10:50

青岛财经日报讯(记者封满楼)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刘卫国今天就“社会保险综合”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刘卫国透露,我市拟将持有居住证人员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目前相关文件正在拟定过程中。

外地社保卡在青就医需参保地备案

“青岛今年会允许外地人投居民医保吗?想给老人投,这样生病就不用回老家办理了就会省很多事情。”一网友咨询外地人投青岛医保的政策进展,对此,刘卫国介绍说,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7】3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将持有居住证人员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目前,相关文件正在拟定过程中,待文件出台后,我市将立即进行宣传并组织实施。

“我是烟台企业退休职工,现回祖籍莱西养老。医保卡能在莱西使用吗?如果不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使用?”外地社保卡能否直接在青岛使用也是不少参保人的“心病”。刘卫国介绍说,烟台的社保卡在青岛不能直接用来就医购药。但如果您在烟台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青岛有关能够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时,可持烟台的二代社保卡办理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手续。

跨省门诊医疗费不能直接报销

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目前也是不少参保人关注的热点话题,刘卫国解释说,如果参保人符合医保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长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情况,按规定在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领取并激活了二代社保卡,就可以在备案时选定的就医地实现住院联网结算。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必须事先在参保地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未经备案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是不能纳入医保报销的。目前我市的医保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可以通过“智慧人社APP”办理,长驻异地工作备案可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办理。

刘卫国同时提醒参保人员,目前的跨省异地就医,只能实现住院医疗费的直接联网结算,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不能直接联网结算。此外,按照我市目前医保异地医疗管理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不能同时在我市的社区医院签约并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但不影响社保卡的使用。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