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一批新规将要开始实施,哪些新规会影响你我的生活?
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提出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根据《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同时,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加点幅度不得低于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我国铁路客运将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近日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为旅客和单位报销铁路客票提供便利。
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过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
扩大备案范围 规范备案程序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进行了修订。一是完善立法目的,明确工作要求。二是扩大备案范围,规范备案程序。三是明确备案审查方式和审查期限,完善审查事项。四是细化法规规章纠错规定。五是健全备案审查相关制度机制。
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要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11〕85号)同时废止。
《办法》重点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监管导向,要求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要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二是丰富银团筹组模式、优化分销比例和二级市场转让规则,提升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的便利性。三是规范银团收费的原则和方式,进一步完善银团定价机制。四是对银团贷款管理提出了更为系统化的要求。
推进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建设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我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推进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建设,能够更加清晰明确地反映公司等主体的股权结构及最终控制、受益情况,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强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对称和互信,提升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同时,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空壳公司、虚假注资和嵌套持股等违规行为,有助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
明确检查程序 推动化妆品检查工作规范运行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有因检查。
《办法》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国家药监局专门针对化妆品检查工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明确检查部门,严格检查要求,规范检查程序,强化部门协作,严守化妆品监管防线的同时,保护被检查对象合法权益。
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此次全面修订,是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将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该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各方责任,设专章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跨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及协同应对机制。
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和天然冷源
《冷库低碳评价指标》团体标准将从11月1日起实施。该团体标准围绕整个冷库生命周期的减碳节点,从建筑与设计、制冷与控制、资源与节约等方面提出冷库减碳的关键评价指标,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和天然冷源,以及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冷库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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