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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食两款饼干抽检不合格,监管开出120万元罚单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1-02-03 19:47

    2月2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铁锌钙奶饼干、铁锌动物饼干(冲泡型韧性饼干)检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20万元。

通告显示,在2020年国家局、省局监督抽检中,发现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两种食品不合格,分别是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铁锌钙奶饼干,抽样单编号为GC20410000440332105;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铁锌动物饼干(冲泡型韧性饼干),抽样单编号为SC20110000104943489。2020年8月11日市局向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内留样有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生产、销售、出厂检验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生产铁锌钙奶饼干(225g/袋,批次2020年4月3日)760箱(24袋/箱),共生产铁锌动物饼干(300g/袋,批次2020年3月4日)387箱(10袋/箱),已全部销售完毕。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铁锌钙奶饼干(225g/袋)召回31袋,铁锌动物饼干(300g/袋)(冲泡型韧性饼干)召回40袋。

根据通告信息,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1.罚款12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7413.40元。罚没款共计1247413.40元。3.没收2020年3月4日生产的铁锌动物饼干(300g/袋)(冲泡型韧性饼干)40袋、2020年4月3日生产的铁锌钙奶饼干(225g/袋)31袋。

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9月2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中称,舞钢市新概念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青岛青食有限公司委托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铁锌钙奶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过氧化值已经明显超标。

2020年11月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铁锌动物饼干(冲泡型韧性饼干),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1年1月份,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期《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其中涉及知名食品企业青岛青食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青食”)产品特制钙奶饼干。据通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青岛青食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7-21”的特制钙奶饼干产品,被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