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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车不需要带交强险保单,交警可查阅电子保单

来源:民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9-01-17 11:07
 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由其共同建立的“山东公安交通管理与保险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上线3个多月来运行平稳。目前,车辆保险信息、车辆违法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已经可以平稳的实时进行交换,已实现保单电子化。山东车主审车时不再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保险公司也不再发放保险贴,交警执法时也不会对车主未张贴保险贴进行处罚。青岛交警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根据省交管局通知落实实施。

  据介绍,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辆保险时,不再向消费者提供纸质保单及纸质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采取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向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推送承保信息,并提供电子保单和交强险标志的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实现“无纸化”。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机动车辆保险信息,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保单。

  同时,车辆也不再需要粘贴“交强险”标志。交警执法中,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查询电子保单信息,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再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处罚。如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年检、路面执法仍有强制索要交强险纸质保单、或因没有粘贴交强险标志受到处罚的现象,可拨打当地政务热线投诉。

【编辑: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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