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2月16日讯 近日,青岛市高新区环保分局接12345转办信访投诉后,执法人员奔赴位于青岛市红岛经济区红岛街道后韩社区北的红岛街道北部安置组团一期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四公司)正在该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现场使用1台混凝土泵车和1台振动棒,执法人员现场拍照片取证,监测人员对该工地场界施工噪声进行了监测。中建八局四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青岛市高新区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对中建八局四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处罚。
据公开资料披露,中建八局四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三级子公司,是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的国有大型骨干施工企业。公司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基建工程兵22支队212团,先后历经兵改工、工改兵、兵改工三次转型,1983年9月集体整编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2007年12月改制为现企业。其总部位于青岛,现有员工近2000人,经营范围覆盖山东、安徽、辽宁、上海、浙江、重庆等省市,并远涉海外。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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