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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扫黑除恶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

来源:大众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8-01-31 09:47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我省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省公安机关闻令而动,全警动员,迅速投身这场攻坚战。1月22日,济宁市鱼台县鉴家村村民鉴某某因对本村选举工作不满,带领多人到村委会大院辱骂他人并打砸桌椅,毁坏选民名单,严重破坏该村正常选举秩序,导致选举工作被迫停止。1月25日,鱼台县公安机关将鉴某某等2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非法拘禁、破坏选举、暴力拆迁、寻衅滋事……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在前期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共打掉此类犯罪团伙68个,破获案件171起,抓获团伙成员338人,缴获枪支2支,扣押资产22万元。

  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此次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将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和组织、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切实做到“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此次专项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为了充分发动群众,激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省公安厅决定将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的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年均侦办涉黑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0起左右,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000余个。仅2017年全省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3个,铲除涉恶类犯罪团伙2260个,破获涉恶常见9类案件6081起,扣押非法资产1.15亿元,缴获各类枪支104支,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