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钳助产伤及婴儿 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拒谈缘由
来源:信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15-12-25 08:44
信网12月24日讯 近日,网友“qd勇哥们”反映,2014年9月,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在接生时,错误估计产儿重量,并且未经家属同意动用产钳接生,造成产儿头部有大的结痂,经过青岛妇女儿童医院检查,确诊是产伤造成臂丛神经损伤、新生儿颅内蛛网膜下腔出血。至今一年多过去了,青岛新阳光医院仍未解决此事,给产儿家属一个说法, 2015年12月18日,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对信网(0532-80889431)三缄其口,未做任何答复,只回应:“院长不在,不知情。”
孩子出生左脸耳根部一块血痂
网友“qd勇哥们”介绍,2014年9月29日,他的妻子预产期到了,他与家人在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等待孩子的降临,经过14个小时,到了晚上7点多,重达8.6斤的女儿终于降生,全家沉浸在喜悦之中,然而,当掀开盖住孩子头上被角时,发现左耳前方有一块很大的血痂,左耳及周围的面部有淤青,这是怎么回事?血痂从何而来?
对此,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的说法是:巨大儿难产,动用产钳造成了损伤,很快就会痊愈。对于医院的这番说法,“qd勇哥们”提出了质疑,“当时预估孩子重量是7斤,才选择顺产,如果知道孩子8.6斤,不会让妻子遭这么大的罪,而且就连动用产钳通知书的日期都篡改了。” 信网从《产钳助产知情同意书》上看到,签字日期从2014年9月29日改成了30日。“qd勇哥们”认为,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qd勇哥们”反映,孩子从出生左臂就一直举在耳边,一碰胳膊就哭,“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告诉我没事,孩子在娘胎里什么动作,出来就什么动作。”再三要求之下,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的一名姓尹的主任出面,于10月1日派车带着孩子到了青岛妇女儿童医院检查。
经过检查臂丛神经损伤
在青岛妇女儿童医院,孩子被检查出了“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产伤引起的臂丛神经损伤)、新生儿颅内出血(非创伤性)”等症状,并且,青岛妇女儿童医院的诊断确定孩子为巨大儿。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的病历显示,估计胎儿体重3600g,与胎儿实际体重完全不符。那么既然孩子为巨大儿,为何不剖腹产?孩子的损伤从何而来?在孩子受到损伤后,新阳光妇产医院为何不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
信网联系新阳光妇产医院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院长不在,无法回答。”而据“qd勇哥们”反映,从2014年10月1日,孩子查出问题之后,他曾多次与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联系,“从孩子在治疗期间一直到现在,他们从来没有看望、或者打电话关怀一下孩子的病情。”
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更改日期
更改《产钳助产知情同意书》需签字确定
信网对于孩子重量预估失误一事咨询了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孩子的重量只是预估,预估与实际重量不同,不能归为责任事故,若认为预估体重对产妇及婴儿造成损伤,可以先与医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医调委调解,或者做医疗事故鉴定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而对于更改《产钳助产知情同意书》日期一事,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办公室的王女士告诉信网:“要看具体情况,有可能是真的写错了,可以在原处更改,但更改完后需签字确认,若认为是恶意更改,这得需要证据证明才行。”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