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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通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今年已抓获嫌犯133人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0-08-21 11:57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在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方面的相关战果和典型案例,分析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的常见手段,并就如何识别和远离此类犯罪危害向市民支招。

涉众型经济犯罪立案57起

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胡宣伦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此类案件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3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98.74万元。上半年,青岛市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打击、“云端”打击成绩排名全省第一。

同时,坚持打防结合,组织“扫楼清街”活动97次,核查风险企业60家,其中立案查处4家,正在清理整顿8家。创建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发案”街道(乡镇)96个、“零发案”社区(村)4580个,“零参与”社区(村)850个。坚持源头化解,大力开展“5·15”经侦宣传季活动,制作MV宣传片在全市45家金融机构1560个营业网点以及各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地铁公交、网络媒体等视频平台进行展播,提升了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知晓率,增强了防范意识,提升了防骗能力。

下一步,警方将继续深入推进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把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小、防控风险,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不断持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同时,也号召广大市民大力支持警方的专项打击行动,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共建、共享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明星代言名人站台莫轻信

警方还总结分析了以下4条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推广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以及发布广告、刊登专访文章、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合法经营的假象。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传销类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提高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数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