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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冷暴力多发 吵架不让回娘家算家暴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bbjz    发布时间:2015-12-24 08:34
 
22 日,全国人大常委二次审议反家暴草案,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纳入了家暴范畴,同时将家暴的使用范围从家庭成员扩展到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昨日,记者采访了法院、妇联等相关部门发现,随着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无论是妇女维权诉讼还是基层投诉求助,青岛女性更加敢于对家庭暴力说 “不”,同时,相较于过去拳脚相加的传统型家庭暴力,近年来“冷暴力”不断上升。
 
青岛版法规已实施5年
 
“青岛在反家暴法规制定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之前也出台了禁止令等政策,建立了各级联动机制。 ”据妇联工作人员透露,其实早在 2010年,我市就出台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其中明确提出了 “各级政府应当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的理念。而对家暴立法的讨论和探索,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妇联工作实际操作角度,也一直持续了多年。
 
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建立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民政部门、公安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妇联、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众团体在内的联动机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临时性救助、法律援助、医疗救治、心理咨询等服务。
 
女性维权意识逐渐增强
 
“从这几年的趋势来看,家庭中的肢体暴力越来越少,但像谩骂、侮辱、性冷漠等精神暴力,则呈现上升趋势。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原来传统中宣扬“家丑不可外扬”,一些妇女即使遭受了暴力,也很少向外人求助,而现在随着妇女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女性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开设了24小时求助热线,还有专门的微信平台,在社区里也有专门的维权站,每个社区里有妇委会,街道也有自己的妇联,这些都可以受理家暴纠纷。”2011年,妇联还成立了巾帼志愿服务顾问团,为有维权需求的女性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据这名工作人员透露,从今年开始,妇联还开始试点为每个家庭配备巾帼律师,现在已经在市南区和城阳区推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80后夫妻冷暴力多发
 
在反家暴法草案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了颇受公众期待的举措之一。记者从法院采访发现,其实早在2012年,青岛中院就制定了《关于婚姻家庭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令”的意见》,尝试以“禁止令”的形式遏制家庭暴力,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威慑、教育施暴者,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切实保障遭受家庭暴力者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据市中院民五庭妇女维权合议庭审判长刘琰介绍,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当年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有60余起,今年的案件数量没有统计完,但根据之前的数据,案件逐年呈上升的趋势。相比较拳脚相加的传统型家庭暴力,近年来“冷暴力”上升。
 
刘琰介绍,所谓的“冷暴力”案件主要为精神上的折磨。表现为施暴者对家庭成员施行精神压迫、威胁不许离婚、不让看病、吵架后不让女方回娘家等,这些情况较多发生在“80后”夫妻中。去年,我市法院一共发出11个家暴禁止令,今年市中院发出了两个,基层法院数量还没有做统计。 “家庭暴力变得形式多样化。伴随着工作压力和社会压力增大,年轻人在沟通交流方式上有欠缺,一些人,特别是高学历的夫妻不懂得如何化解纠纷。 ”刘琰说,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关注。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