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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9起典型问题 多人违反中央规定被处分

来源:大众网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9-12-05 08:39

潍坊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坊子区交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李茂春和高新区交警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张亮等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9年9月,坊子区交警大队李茂春等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海产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900元;高新区交警大队张亮等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海产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400元。李茂春、张亮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仅本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对单位多名工作人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1月,李茂春、张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工作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陈希俊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5月,陈希俊操办女儿婚宴期间,违规宴请本单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管理服务对象,收受礼金33000元。2019年9月,陈希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诸城市昌城镇巴山社区两委成员、王家巴山村负责人谭秀邦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谭秀邦与村干部商议,以春节值班等名义多次给本人及郑德刚、李培明、孙国华、阚文香等五名村干部发放补助累计22150元。2019年11月,谭秀邦、郑德刚、李培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国华、阚文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退还村集体。

昌邑市下营镇北姜村党支部书记姜思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姜思德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支付餐饮招待费2476元;姜思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姜思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流域科副科长李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临沭县纪委县监委消息: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流域科副科长李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共临沭县纪委、临沭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临邑县职业中专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刘公道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临邑县职业中专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刘公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德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吉刚等人履职不到位,致使辖区内发生污染环境问题。2019年10月,聊城市电视问政《一问到底》节目组暗访发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辖区内存在未按要求防治扬尘等问题。蒋官屯村网格员苗宗林、蒋官屯街道中心社区副书记王红燕(蒋官屯村包村干部)履职不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蒋官屯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吉刚(蒋官屯街道中心社区帮包领导)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蒋官屯办事处对苗宗林扣发部分薪金和绩效工资,并给予通报批评;开发区纪工委给予王红燕党内警告处分;对马吉刚给予诫勉谈话。

冠县店子镇党委副书记郭德峰等人履职不到位,致使辖区内发生污染环境问题。2019年10月,聊城市电视问政《一问到底》节目组暗访发现冠县店子镇王当铺村内某煤球厂存在违规销售散煤、大量散煤无围挡等问题。经查,对该问题前期村民已多次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但均未解决。店子镇市场管理所所长梁杰,王当铺村包村干部李春磊,王当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王朝重,王当铺村村委委员王之林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店子镇当铺管理区包片领导王之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店子镇党委副书记郭德峰(分管市长热线)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冠县纪委责令店子镇党委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郭德峰诫勉谈话;对王之安批评教育;给予梁杰、李春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朝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之林辞去王当铺村村委会委员职务。因部分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冠县纪委将此问题与其他事实合并处理,责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冠县环委办向县委作出检查,对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副主任科员张希波、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学东给予诫勉谈话。

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南里官庄居党支部书记赵立华等人履职不到位,致使辖区内发生污染环境问题。2019年10月,聊城市电视问政《一问到底》节目组暗访发现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南里官庄居辖区内存在秸秆燃烧问题。经查,南里官庄居党支部委员、居委委员王秀荣负责该区域禁烧工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南里官庄居党支部书记赵立华、居委会主任张忠昌、包村干部徐海龙,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青年路街道党工委对赵立华、徐海龙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王秀荣党内警告处分;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对张忠昌予以通报批评。(记者 魏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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