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处罚决定书青医保监处〔2023〕2号显示主要违法事实: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对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228561.81元。(半岛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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