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王洪智 华敬方
国庆、中秋双节前夕,青岛再出重拳,两个1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端!
一个是15人“套路贷”团伙,他们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抢劫,还非法持有枪支,近日由市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一个是15人“西装暴徒”组织,他们大多十六七岁,却逞强耍横、报复他人、聚众斗殴,9月26日被即墨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非法持有枪支、诈骗抢劫、敲诈勒索……
这个实施“套路贷”的15人恶势力团伙栽了
9月23日至25日,由市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
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杨某、王某飞、苏某等人,依托某实业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张某为首要分子,杨某、王某飞、苏某为重要成员, 胡某龙、王某鹏、李某、郑某、江某某等十一人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人数众多、成员固定,在首要分子张某统一组织、策划、指挥下,分工协作,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有组织的实施诈骗6起、敲诈勒索3起、抢劫1起、寻衅滋事3起、非法拘禁1起、非法持有枪支2支,致使多名被害人被诈骗、滋扰、拘禁和威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阐述。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西装暴徒?人红命硬?快拉倒吧!
这一舞刀弄棒的15人恶势力团伙在即墨法院领刑
9月26日上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某某等15人恶势力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纠集者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1人免予刑事处罚。
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被告人于某某(时年17岁)在寻衅滋事犯罪的缓刑考验期内成立“西装暴徒”组织,纠集高某某(时年18岁)、赵某(时年16岁)、孙某某(时年16岁)等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加入,统一将“快手”账号名称添加“(西装暴徒)”的后缀,彰显其“西装暴徒”组织成员身份,并建立名为“西装暴徒”(后改为“人红命硬”)的QQ群,便于组织联络。于某某等人通过拍摄“快手”视频,公然宣扬暴力、传播负能量,并以在即墨区宝龙公寓的日租房为聚集点,购买砍刀、消防斧、镐棒、钢管等器械集中存放,在即墨区宝龙广场及周边借故生非、逞强耍横,肆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五起;报复他人、插手纠纷,纠集众人持械殴斗,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四起及违法行为二起,在当地青少年群体尤其是使用“快手”App的年轻群体中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即墨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被害人和周边群众带来恐惧,安全感下降,扰乱该区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具备恶势力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应认定为恶势力。其中,于某某系纠集者,实施三次犯罪行为以上,高某某、赵某、孙某某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孙某某、王某某、孙某某为其他成员。即墨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1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本案多名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既有法律观念淡薄、热衷争强斗勇、价值观扭曲等主观原因,也有缺乏正确引导、易受负面影响、法治教育缺失等客观原因。即墨法院教惩结合、寓教于审,对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庭教育,期待真正帮助未成年人认清是非,悔过自新,坚定其早日回归社会、开启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多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真诚悔罪,让人深感痛心和惋惜。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在最美的青春岁月中,务必恪守法律底线,遇事冷静不燥,努力追梦,不负韶华。同时也警示广大家长,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并呼吁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版权所有 青岛民网 www.qingdaominwang.com Copyright 2014-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13335001170 邮箱:1452279366@qq.com 地址:青岛市东海中路26号B3-2
备案号:鲁ICP备15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