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年红极一时的“葛优躺”?葛优在影视剧中下意识的一个躺姿,竟然成为网络中玩梗的经典表情包。
自从2016年“葛优躺”表情包爆火以后,很多企业为蹭热度,未经授权使用“葛优躺”做宣传。6年间,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打了两百多场官司,几乎全部胜诉。
11月15日,吕氏疙瘩汤光速厨房公众号也因未经授权,使用了葛优先生肖像的表情包,侵犯了葛优先生的肖像权,发布了公开致歉声明,随即引起一波关注。
11月15日,青岛市兴盛楼粥店有限公司在“吕氏疙瘩汤光速厨房”公众号发布《公开致歉声明》,公开向葛优致歉。
其道歉原因则是因为在2016年8月1日发布的公众号文章中,未经授权,使用了葛优肖像的表情包,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给其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爱企查显示,青岛市兴盛楼粥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南区,法定代表人为吕忠兴。经营范围包括中型餐馆;零售卷烟、雪茄烟等。
此次致歉颇受网友们关注,一时间众说纷纭。
甚至有网友质疑,葛优暂未追究其责任,是否是公司牵强附会打“广告牌”?
在此或许有人会有疑惑,影视剧中的角色形象也具有肖像权吗?
众所周知,影视剧中的人物是不具有的,因为他们在公众面前出现就已经代表可以分享,但却不能用本人的生活照片和社交图片进行商业宣传。
总的来说,就是明星的照片可以用,也可以变成表情包,但是却不可以用来盈利。
但据了解,“葛优躺”自2016年爆火以来,确实有许多企业蹭热度,未经授权使用“葛优躺”做宣传。
此后,每年的诉讼案件基本都在数十起。2021年,葛优的肖像权诉讼迎来“井喷”,全年共提起220起诉讼,且全部胜诉。
随着葛优胜诉的案件越来越多,网民也开始关注热议。对于宣判结果,有网友调侃,“躺一下这么贵!”
而在法律层面,肖像权已被写入《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权侵权案件的裁判规则随之发生改变,不再要求营利性,仅未经许可,非合理使用他人肖像即构成肖像权侵权。
针对这一系列的案件,北京福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楠表示,“葛优躺”虽然来自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但具有葛优本人的可识别性,当剧照涉及影视作品中表演者扮演的剧中人物,当一般社会公众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时,表演形象亦为肖像的一部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自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虽然明星的肖像权到底能带来多少的经济利益没办法准确估计,但还需通过正当途径去联系对方,合法使用,而不是采用这种不正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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