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国金罚决字〔2024〕15号)显示,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因民营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90万元。
同时,曹英丽,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公司客户二处处长,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民营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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